孔乙己的读书心得优质6篇

时间:2024-03-04 09:30:55 分类:读后感

通过心得体会,人们可以更好地理解他人的观点和感受,写心得体会是我对自己所经历的挫折和失败进行反思和反省的方式,下面是尚华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孔乙己的读书心得优质6篇,感谢您的参阅。

孔乙己的读书心得优质6篇

孔乙己的读书心得篇1

静心拜读完鲁迅的《孔乙己》,那老头就像从纸里走出来,活生生立在我面前,挂在脸上的那幅表情,带着几份欲言又止的呻吟。

孔乙己的一生不被世人所理解,他活得痛苦又寂寞。他到咸亨酒店喝酒,不仅仅是借酒精麻醉自我,他需要的是人们的关注。哪怕是一句嘲笑“孔乙己你又偷书了”,哪怕是教小伙计写“茴”字,哪怕是把自我的茴香豆分给小孩子们,至少他能够涨红了脸分辨,至少他能够洋气地回答“回”有四种写法,至少他能够在一群孩子面前,用长衫的大袖口遮住盛豆子的盘子,说“不行不行,没有了没有了。”

也许在咸亨酒店的一切,是孔乙己生活中最鲜活的一部分,他需要这份鲜活,来温暖他单调的命运。可是尽管这样,有他的日子酒店的气氛活泼热闹,没有了他,酒店的日子却也一样,没有人关心他是否还有钱买酒吃,被人打得严不严重。于是在寂寞而痛苦的日子里,他开始变得颓废,从“排出九文大钱”到最终“用手撑地走到酒店”小说结尾淡淡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个老头的命运戛然而止。

一开始,孔乙己是个书生,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进学,于是所以放弃了另谋他路。暂且不说什么原因使他没有考中秀才,但当初读书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考取功名吗?也许是他并没有做好考中秀才的准备,抑或许他再坚持考一年两年说不定就能考上了,所以说,从读书人的角度讲,孔乙己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他是个失败者。如果说社会封建制度,他完全能够不读书呀?他读了书不也年年有的是秀才举人当官发财吗?社会选拔的就是有才学和本事的人,依照后文所说孔乙己“好吃懒做”,这样的人当然考中不了,幸然孔乙己还比较聪明,考取不了功名却写得一手好字,开始做起了替人抄书的活,能勉强维持生计。

可是抄书也不是轻快活呀,无论寒冬还是酷暑,总得一字一字地不停抄,抄完了还得低三下四地向主家讨价钱,孔乙己大抵是受不了这束缚,干脆偷掉了几本书到当铺当掉,这钱来得又快又实在,这又和社会制度有什么关系呢?上天赋予他两张大手写得一手好字,他却不肯吃苦非要做偷窃之事;如果说当今社会制度变了,也没有听说过有哪个小偷偷了价值连城的古董人们赞叹他偷盗技艺精湛而赞叹他三分的啊?而孔乙己“偷书”的坏毛病传出去,就再也没人找他抄书了,一下子断了孔乙己的财路。

这可怎样办呢?别忘了,文中提到孔乙己可是个“身材高大”的人啊,他完全能够凭自我的体力混口饭吃,或许是帮别人拉车,或是到酒店打杂之类的。可他偏偏不,他宁愿偷了书,被人家打出伤来,再潇洒地到咸亨酒店“排出九文大钱”,温一碗酒再要盘茴香豆。血汗钱就这样被他自我挥霍掉,而他却丝毫没有想过要改变自我的命运。他不是读书人吗?他不是要面子、要自尊吗?只要他愿意,他随时随地都能够改变自我的命运,他能够改掉好吃懒做的毛病,给别人说句好话继续抄书,他甚至能够去帮工人抬水泥包,到饭店打杂……他还能够借抄书的机会学习,然后再去考试,可是这一切中的一项他都没有尝试过,或是尝试过却失败了,他就所以挫败,沦落成真正的乞人模样。

可这一切真的是怪社会风气不好吗?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关心他人的死活是善举,不闻不问也不是错误。冷酷的封建社会,不也有像咸亨酒店的老板和伙计一样活得自食其力、像咸亨酒店里间的富人活得逍遥自在的人吗?而现代开放的社会,不也不乏像孔乙己这样自暴自弃的底层人士吗?

所以啊,上天给人的机会是均等的,抓住它,改变的是自我的命运。而不是因为有了孔乙己这样不善待机遇的人,给了我们机会来抱怨世界;何尝不问问你自我:当初为什么不珍惜?

孔乙己的读书心得篇2

鲁迅除了上一次提到的特殊叙述者的选择,使用了小伙计的观点,从而省略了很多关于孔乙己和他对悲剧命运的理解的介绍。在小伙计眼里,孔乙己的长相没有一个全面的描述。在表现方法上,《孔乙己》没有描写,没有渲染,只有平淡的叙述,与鲁迅的其他名著有很大不同。

在表达方式上,文章《孔乙己》没有渲染,只有平淡的叙述。文章写到“人没有他一样幸福”后,小说写在酒店里,人们发现孔乙己好久没来了:

一个酒徒说:“他怎么回来的?他摔断了腿。”店主说:“哦!”“他总是偷东西。这次是自觉的,我偷到了丁家。你偷了他家的东西?”“那之后呢?”“什么样的?先写个答辩,再打,半夜打,然后打折腿。”“之后呢?”“之后我打折了腿。”“打折怎么样?”“怎么样?谁知道呢。”徐已经死了,掌柜也不再问,依旧慢慢的算着自己的账。

从字面上看,似乎没有直接写人的“幸福”。但是,从对话的'语气中,还是能看出源头的心态。演讲者对丁打折孔乙己的腿造成的野蛮人身伤害没有保留。相反,他给人一种理所当然,津津乐道的感觉。异乎寻常的是,当有人说孔乙己可能已经死亡时,说话人和听话人都没有感到震惊。"店主不再问,仍然慢慢地数着账."对于一个给酒店带来笑声的人运气不好,根本没有回应。这充分说明鲁迅在对话描写中的潜在量是巨大的,他刻意不点出说话者的津津乐道乃至他对消息传播者的骄傲,给读者留下想象的空间。

只有在平静、平凡、平淡的时候,才显得那么残酷。因为是共同的,没有感觉没有痛苦,鲁迅的笔墨就是要揭示这种无形的残酷的可怕精神。

孔乙己的读书心得篇3

阅读完《孔乙已》之后,我从冷酷无情的封建社会制度的背后,看到了社会的残酷——社会本是一个优胜劣汰的环境,如果你不够优秀,就会被淘汰。

孔乙已本是一个读书人,因比较懒惰,才堕落到成为“站着喝酒而不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虽是个书生,自恃比“短衣帮”多些文化,可因好吃懒做,总是窃书,以至被他瞧不起的人嘲笑。后来他被打断腿,更是无人关心,无人过问,只是年关掌柜算帐时才提起他还欠数十文钱,最后只是“大约的确死了”

现在我们生活不是一样吗?如果足够优秀,他就会走到社会的上层,拥有金钱、名誉等等,可是,一旦在上进的过程中放弃了努力,他就会被这个社会淘汰,被社会遗忘,甚至连他的生死都是别人的一句“大约”,难道我们不应该努力吗?如果我们再不努力,不能使自己优秀的话,那么,我们就会掉队,就会被无情地淘汰,孔乙已,努力过,奋斗过,但他不是优秀的,既没有短衣帮的勤劳,也没有其它穿长衫的人那般阔,自己又无法改变现状,只好去偷,最后自然是落了一个悲惨的结果。

所以,我们必须现在开始努力奋斗,不是为了他人,只是不在严酷的毫无竞争环境中保持在队伍中,就必须使自己优秀,孔乙已用他的经历告诉我们——不优秀,就会被淘汰。

孔乙己的读书心得篇4

鲁镇的咸亨酒店里,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

高大身材,青白脸色,皱纹夹伤痕。之乎者也,固执己见,落众人笑柄。当他穿一件好似十几年没洗过的破布长衫出现在店里柜台前,众人都提了精神,因为人人都可以捻起这个读书人的一点笑话作为谈资,这时连空气都变得快活起来。

他不过是没钱吃饭喝酒,不过是说些叫人听不懂的话,不过是又跑去偷窃被人给打了,在那样混乱不堪,人人求自保的环境里,这些算不得稀奇事儿,唯独他在众人笑里来,笑里走。穷人不笑穷人,人笑他穷而死要面子,十年如一日穿着的长衫便是最好的证明。

这长衫,他不曾脱过,他不想脱,他也脱不掉。何以使他对长衫情有独钟?

店中人笑孔乙己脸上的伤疤,这一定又是偷盗被打了,他却理直气壮,读书人偷书不能称之为“窃”,这句极富讽刺意味的话至今仍被人品味。他是读书人,读书人哪个不穿着长衫?但他连秀才都没有考中,也没有功名利禄,谁认可他读书人的身份?

只有他自己。他信奉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教条,他硬是要将自己塞进社会的上流。他以为穿长衫就高人一等,所以偷书也不能称作窃,至于伤,倒像是值得炫耀的捍卫高尚人格的标志。他既要做为人尊敬的读书人,又难以将生活过得真正的亮堂,所以穿着长衫来麻痹自己,逃避现实,活在泡沫般的梦境里。

幸运的是,他并不单纯是个穿长衫,同街头混混混为一谈的人,长衫也带给他为读书人的原则和善良。来店里,他从不赊账,间或没有现钱,他也会在小黑板上记一笔,不出一月便能还清。他教小孩子们认字,穷困潦倒的他买茴香豆,一颗一颗分给孩子们吃。咸亨酒店里,多的是比孔乙己有钱的人,可是除了他,谁还给孩子们买茴香豆?当孩子们吃完,眼巴巴地望着他时,他笑眯眯地拿起书读,一个和蔼的老头跃然纸上。或许是这身长衫,让他在面对孩子和学问时,释放出他压藏已久的责任与担当,重新唤醒他关怀天下的大情怀,他不是普通人,他是读书人。

世人都说他迂腐至极,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我恰恰以为,长衫又是他争的一大证明。

没有得到科举的认可,所以长衫是他苦读的唯一见证。平凡而贫穷的孔乙己如何能轻松放下科举失利的悲痛,他不甘。他卑微地向社会讨求最后一点自尊,无论如何不肯放下读书人特有的清高本质。即使没有经济来源,也不愿靠劳动赚取钱财,他写字是为了做学问,而不是拿去卖钱。他当然明白自己的境况,长衫给他的幻境又能维持多久?当他饥饿疼痛地趴在酒店门坎上,渴求一杯温酒时,掌柜的只记得他还欠着钱。孔乙己期盼用一身长衫展示自己的与众不同,换来他人的尊重,拼命地在黑暗社会里争得自己的位置,可是连这点自尊也被蹂躏践踏。终于他闭上了眼睛,不用再这么疲惫。

我真真切切地感到孔乙己的可怜。长衫给他带来的,是令他不至于苟且的微弱自尊,是燃起他内心责任的火苗,也是世人的唾沫与嘲笑,还是捆绑他直至死亡的枷锁。

我不禁怅然若失,孔乙己那脱不掉的长衫啊!

孔乙己的读书心得篇5

“大街上,一个人,用蒲包垫在身子底下。用手挪着一点点地向前走。他的背影是那么孤独。那么悲哀,那么苍凉!”每当我读起鲁迅先生的《孔乙己》时,这个场景便会在我的脑海里若隐若现。

鲁迅笔下的孔乙己心地善良,饱读诗书,却连秀才都没有考上。在当时科举制度的毒害下,变得一无所能,潦倒贫困,连仅会的“之,乎,者,也”都成了人们的笑柄。穷得一无所有的他,偶尔也会偷东西。最终偷到丁举人家里。被打断了腿,在生活的折磨下,孔乙己慢慢的死去。

也许,在刚开始读时,会觉得《孔乙己》这篇文章的语言风趣幽默。可是当你细细品味时,就会觉得《孔乙己》是“喜剧”中的“杯具”它表达了鲁迅对当时封建制度的极度不满。写出了腐朽的科举制度对读书人心灵的残害。

“窃书不能算偷”!这是孔乙己的经典话语,此刻人们听了甚至会感到好笑,偷书不算偷吗?当然是偷!可是,正是孔乙己的这句“窃书不算偷”,恰到好处地说明了封建社会的.腐败,读书人的悲惨命运吗?孔乙己想看书,没钱买,偷书看,遭人骂。正相反,那些秀才,举人们却在深宅大院里读着一本又一本书籍,可是他们最终又做了什么?谁也不明白。

如今,封建社会已不复存在,在此刻的社会中,只要有才华,敢于展示,哪里都是舞台。金子无论在哪儿,都会发出耀眼的光芒。而此刻的一切,更让我们为孔乙己这样的人,心痛叫屈,饱读诗书的人为什么没有展示自我才华的机会?

我呐喊,为什么孔乙己会生在封建时代,遭受悲惨命运的折磨?我呐喊,为什么无才之人能够作威作福,有才之人却总是找不到属于自我的“伯乐”?我呐喊,为什么有那么多人能够眼睁睁地看着封建制度残害人命,却见死不救?

孔乙己的读书心得篇6

他是一个没有入学的学者。

他是个多余的人。

他是大家的笑柄。

他就是孔乙己。

被黑暗势力压倒的孔乙己,被势利的麻木人群嘲笑,被和他一样暴虐阶级的成员嘲笑。掌柜的嘲笑他招揽顾客后,连十一二岁的孩子都瞧不起他。他是一个读过书的`小偷。他好酒好懒,但人品比别人好。他不欠钱,人很好。只有他会给孩子茴香豆。他是这样一个难以捉摸的人。

没有人愿意给他一点同情,关心他,给他一点温暖。即使腿最后断了,还是被很多看客嘲笑,这就是当时中国人的麻木和无情。

他太爱喝酒了,即使最后只剩下四便士,他也没有用来买米买药,或者在知道自己会被嘲讽挖苦的时候,用手“走”去喝一碗酒。当时他已经很可怕了:“他的脸又黑又瘦,还没有长得像;穿着破夹克,两腿盘绕,头下一个蒲团,肩上挂着一根草绳。”这种对外貌的描述越来越衬托出孔乙己的怜惜,但在熟悉的酒店里并没有给他任何温暖,反而被嘲讽挖苦,雪上加霜。店主对付这样的孔乙己还是会笑着说:“你还欠19块钱!”还追着他:“你不偷,怎么摔断腿?”人的麻木,在这一点上,到了极致。

难怪鲁迅选择弃医从文。中国人如果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思想,即使治好了,也只会做无意义的宣传材料和看客。当时中国最需要的是改变人们的精神面貌。他终于下定决心弃医从文,用笔写字唤醒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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