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的读后感8篇

时间:2024-03-03 13:27:09 分类:读后感

读后感是我们对作品中所展现的文化和历史背景的感受和领悟,通过读后感,我们可以发现作品中的人生智慧和启示,下面是尚华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福尔摩斯》的读后感8篇,感谢您的参阅。

《福尔摩斯》的读后感8篇

《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篇1

近日喜得一套侦探小说,信手翻翻阅,很快就被主人公歇洛克?福尔摩斯过人的胆量和智慧所吸引。

他没有动画中柯南的高科技用品,但他们都有缜密的思维和异常的耐心,一只手杖,一根烟斗,一身礼服。一身神秘的服装,也铸就了他神秘的行为和人格。他不畏艰难,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无论何种难题他都去接,敢于困难斗争,这让我就十分羞愧了。安逸的日子,养成了不良的行为习惯,让我一种畏难情绪。对于学习和生活的困难中的难题我很少尝试解决,不敢去解决,这也让我的人生少了些许刺激和精彩,所以他让我有所感触,也有了许多愧意。

同样他做事的耐性,也让我羞愧,一个人的毅力很重要,也正是这个毅力让他能发现常人个性容易忽略的细节,能让他一个人能够坐下想问题想一个下午,也正是他超常的毅力让我十分的敬佩。我也常问自我为何做事总不成功,缺乏毅力,又让我明白了这一点十分重要的人生哲理和生命中不可或缺的力量,也许我要为自我的鲁莽和草率付出惨痛的代价,但是他却正因为有了这一力量而破了一桩桩的奇案,缜密的思维是十分重要的。也许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所以我做事总是任意妄为,不加思考。作为一个侦探,破解迷案的过程中推理是少不了的。他在破案中的推理环环相扣,精彩至极,让人惊叹。他对细节的观察更是令人敬佩。例如在《斑点带子》中。他根据女士左臂上的泥和手中一张回程票的半截推断出,她是在到达车站之前,乘坐轻便马车驶过十分长的一段路程。正如破解数学题时,很多都是从细节出发进而得到了结果。故而他的每个亮点,组成了一个完美的推理天才。福尔摩斯是正义的象征,他的智慧深深打动了我

通读全书后更是被其所动,他是社会的一个折射点,表现出了人们对于这种人才的需求。也许只有在盛唐时人们才没有这种想法。虽然此刻是治世但是仍存着尔虞我诈,繁荣的现代社会,快速的生命节奏,让人们变得更为浮躁,心不静何以破解案件。何以公平的判案。真相永远只有一个,推开层层云雾,总能看见云天。但如今有许多人为了名利,总是铤而走险,祸国殃民,虽然有法律的威慑,但是他们有着侥幸心理。正因为如今的刑侦人员没有福尔摩斯般的传奇,倘若人人都能学福尔摩斯,谁人还敢伸出贼手。

《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篇2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叫《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书。书中讲述了主人公福尔摩斯和他的伙伴华生大夫到各地探索各种案子,并逐一破解,将坏人绳之于法的故事。

例如《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一案中,福尔摩斯经过细心思考,想好了破案的方案,然后吩咐华生大夫陪亨利、巴斯克爵士和詹姆士、莫蒂默大夫去巴斯克维尔庄园,自己则留在了伦敦。据说,凶案就是在那个地方发生的。经过几个月的适应,华生发现了躲在巴斯克维尔庄园的福尔摩斯。原来,福尔摩斯为了能调查案件而又不打草惊蛇,所以欺骗华生说有案件,然后自己偷偷地去了当地,经过了几个月的调查,他断定斯特普尔顿是凶手。在一个晚上,福尔摩斯利用亨利爵士把凶手引了出来,凶手用先前的办法:想用一只巨型猛犬去咬死亨利爵士,但是被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们发现了,便开枪打死了那只猎犬。斯特普尔顿听见了枪声后,知道计划失败了,就逃向一座荒废了的矿山,由于当晚雾非常大,他找不到通往矿山的'路,失足掉下了一个大泥潭,摔死了,终于受到了上天的惩罚。

福尔摩斯是一个做事遇到困难,也坚持到底,不轻易放弃,想尽一切办法去突破难关的人,他认真观察、善于思考、认真去做每一件事情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

《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篇3

世界文学名著是整个人类的结晶,具有巨大的思想和艺术魅力,这本书以深邃的思想精湛的笔触and特别的视角给我们展现了主角如何去观察,思考,审视。

这本书是英国的阿瑟 柯南 道尔著,他的写作手法很独特,他不是用一人称来写的,他是以华生的眼光去看这件事。以普通的眼光去看待这些事,出来更加反衬了福尔摩斯的独特和聪明。

如果你看过其中的一章名字叫做“歪唇男人"你会发现你被他的写作手法着了迷。这个故事大约讲是:华生妻子的朋友来找他要她那个朋友的丈夫带回去。在烟馆他找到了那位朋友,并把它送回来家,然后一名老人叫住了他。其实就是老福,他叫华生一起去破案,他们遇到了很棘手的案子:一个人差不多在房间奇异消失,只有一个瘸子在那里面。那个人长得很英俊,黑色的头发。而那名瘸子的一只脚完全瘸了,一边的唇已经翻了出来,从眼边到下巴有一道宽宽的旧伤疤,这伤疤收缩后把上唇的一边往上吊起,三颗牙齿都露在外面,谁能想象这两个人是同一个人?

他在大学的时候学会了化妆,且闻明于剧场后台。为了做好他现在的工作,他化妆成一个乞丐没想到一天得了26个先令零4个便士。为了金钱,他开始不做原本来份工作,开始化妆成乞丐。

福尔摩斯很乐意为案子效劳,而且他甚至不需要酬劳,他认为他所在的职业给他的乐趣就是酬劳。

他有着非同凡响的力量,不仅改变了自己在某种意义上他还拯救了别人。

一本好书能带给人美味的精神粮食,那么它应该就是人生中更不应错过的精神面包。如果你有空的话,你应该去读读它。

《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篇4

被人们誉为“侦探小说之父”的阿·柯南道尔的代表作《福尔摩斯探案》问世到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了,这部巨著不但没有在时间的长河中被埋没,而且以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们。

他,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智慧与才干。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顽强的敌人,狡猾的罪犯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法律的尊严,成了人们心目中的神探,令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他,就是——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掏出卷尺与放大镜,开始仔细地检查这间房间。他一会儿站着,一会儿趴在地上,一会儿低声咕哝,一会儿叹息。他用放大镜仔细检查墙上的血字,逐个观察每个字,最后满意的收起卷尺与放大镜,说‘凶手是个中年男子,红脸,高6英尺左右,右手指甲很长,小脚,穿一双粗皮头靴子……’”读到这儿时,我惊讶万分,就像是福尔摩斯当时躲在摸个角落,把整个经过看得一清二楚,我又惊又喜,惊的是他那超强的观察力与严密的逻辑推理,喜的是那些罪犯再也不能为非作恶,无法无天了。渐渐的我成了福尔摩斯的崇拜者。

这本书共有三章。《血字的研究》这一案是由爱情和仇恨的火花所产生的悲剧。《四签名》一文体现出了人们对财富渴求的欲望和良心的冷漠寡情。《斑点带子案》中,把罗伊罗特毒辣无情的心和贪财的欲望写得淋漓尽致。

我发觉,当福尔摩斯遇到困惑时,我也感到犹豫,烦躁不安;当福尔摩斯顺利破案时,我心里边也是一阵轻松,快乐。看完后回过头来想一想,为什么福尔摩斯有那么强大的推理能力,而其他人就没有呢?原因很简单,他只是能观察到常人观察不到的东西,再用自己所精通的科学知识去辨别、推理。

读完了这本书,我在心底暗暗发誓——要当一个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让世界少一份罪恶,多一份友善,正义……

《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篇5

今年寒假我又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读了一遍,虽然这本书我已经看过很多遍了,但仍百读不厌,每次阅读都能有更加深刻的感悟和新发现。

福尔摩斯是一个小说中的人物,他生活的时代是19世纪的英国,距离现在已经200多年。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瘦削、肩披风衣、口衔烟斗已经成为了他的固定形象,他是正义、智慧和勇敢的化身,是帮助人们战胜邪恶、弘扬正义的偶像,永远留在了全世界亿万读者的心中。即使在今天,人们形容一个人聪明睿智时还会说他有着“福尔摩斯”的脑子。

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出自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的笔下,主要描写了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一起探案并抓获真凶的一系列故事。虽然在《最后一案》中作者让福尔摩斯与敌人同归于尽,但他敢于牺牲的大无畏精神仍使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在书中他说过一句话,那正是他伸张正义的见证:“如果可以将你确实的毁灭,为了公众的利益,我很乐意迎接死亡”。为了大家的利益宁愿铤而走险,为朋友挺身而出,坦然面对死亡,这种精神多么值得我们去学习!

在《四签名》一案中,一开始我还以为有4个凶手,直到最后一刻答案揭晓时才恍然大悟。福尔摩斯和华生就是这样抓住每一个细节,不放过每一个疑点,带领我们解开了一个又一个谜团,让平时不仔细、不爱观察的我深深敬佩。

当我合上这本书时,不禁赞叹它又让我度过了一个惊心动魄的寒假。我想,下一次我又会看见不一样的他了吧!

《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篇6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的作者是阿。柯南道尔,生于1859年,死于1930年,是英国最负盛名的侦探小说家,被人们誉为“侦探小说之父”。他的代表作有《福尔摩斯探案集》问世到至今,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了。

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极富传奇性,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起伏跌宕,每一案件的高潮,都紧扣在读者的心弦——如:“劳瑞斯花园街的惨案”“樱沼别墅的惨案”“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等等,每一个案件都令人惊心触目。

让我记的最深的就是“劳瑞斯花园街的惨案”这个案件非常难,因为在死者身上没有一点受伤的痕迹,于是福尔摩斯就细心寻找,突然他找到了一个戒指,他就想:这戒指是谁丢的,后来他使出妙技,终于在火车站找到了他,他就是元凶——侯波,看!福尔摩斯经过细心的观察,最终找到了凶手,多么令人高兴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感到福尔摩斯是一个英雄,因为他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智慧和才干,并且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使广大读者对他有所敬佩,所以我长大以后也要做一位对人类有贡献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真不愧是世界文化名著之一!

《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篇7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这是一本充满了思维逻辑的书。这本书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是这本巨著中的主人公,他是被誉为“侦探小说之父”的英国著名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精心塑造的一个形象。

读完这本书,我对其中的一个比喻始终记忆犹新。福尔摩斯说:“人的头脑最初就像一间空荡荡的小阁楼,不能碰到什么破烂都一股脑儿地塞进去,应该选择一些有用的家具。同样,杂乱的、没用的装多了,那对他有用的知识就会被挤出去了。凡是善于工作的人,始终要谨慎地选取有用的知识装进大脑这个阁楼里,别的一概不要,这样才会设施齐全,有条有理。所以,为了增加新知识,你必须学会忘掉,不能让没用的知识占据了有用的空间。”

福尔摩斯在一些稀奇古怪的知识方面,他的学识渊博,他精通化学、较准确地掌握了解剖学,对惊险文学了如指掌,小提琴拉得很好,掌握了英国法律中充分实用的东西,对刀剑拳术也颇为精通。但是,他在文学、哲学、天文学、政治学这些方面的知识几乎是一无所知。

福尔摩斯用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观察研究及不怕死的胆量与犯罪者斗智斗勇,破了一个又一个案件。

?福尔摩斯探案集》告诉我们:要想成功,我们就要多开动脑筋,灵活运用自己的思维能力,认真观察周围事物。遇到困难,不能退缩,要有不达目的不罢休的信心和勇气,坚持不懈,最终才能成功。

《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篇8

福尔摩斯,不用说你就知道。他是一位举世闻名、家喻户晓的名侦探。那么塑造他的是谁呢?是f.柯南道尔 ,(1859 ~ 1930), 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以《四签名》、《归来记》、《恐怖谷》等闻名于世。

?福尔摩斯探案集》主要讲的是——福尔摩斯是一个乡村绅士的后代,既懂得乡村的风俗,又懂得如何在城市生活。福尔摩斯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地钻研和不断地实践才使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所以,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乎逻辑,又合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才会头头是道,才使一个个悬而又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迷案拨云见日。

这本书不仅以里面的生动故事引人入胜,结构跌延起伏,情节紧张曲折,扣人心弦,惊心动魄,使我爱不释手,还体现出了一句意味深长的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福尔摩斯就是一个这样的人。

他虽然那时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他特意在大英美术博物馆附近租了一间小房子,利用资料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才能使他化解种种迷团案件,最终让罪恶大白于天下。 我想:福尔摩斯一生都 在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广大青少年学习。

我爱读这本使我受益非浅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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