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课观后感8篇

时间:2024-02-02 10:25:25 分类:读后感

观后感是把具体感受和得到的启发感想写成的文章,写观后感比较忌讳的就是一味描述观看的内容,下面是尚华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法制宣传课观后感8篇,感谢您的参阅。

法制宣传课观后感8篇

法制宣传课观后感篇1

星期天,我们大家看了一些关于法制教育的视频。

我想,造成他们此刻的样貌,根本原因是他们的法律意识太差,总认为自我做的是小事,等到弄得不可收拾才反应过来。在这些事例中,有很多人只是一时冲动,为了解气,才范下了这些偷钱、抢劫的罪行。如果当初,心平静和的坐下来仔细想想,自我到底该不该做这些事。这么想过了,就明白自我的冲动有多么傻!

犯了罪,一关就是好几年,甚至是把下半辈子都给毁掉了。我们的生命是很重要的,每个人只有一次。但是,没有判死刑,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而在人生的旅途中,风华正茂的时候是最美丽的篇章,如果把这最完美的时光浪费在那幽暗而又阴森的失去自由的屋子里,那一生将会有一道抹不去的阴影,陷入无底深渊,不能自拔。即使出来了,那道阴影会带给你很大的烦恼的!

青少年犯罪,不仅仅破坏了自我的青春年华,还会连累到自我的所有家人,让他们到处筹钱保自我出来,让别人耻笑……就算是为了他们,我们也不能做出这种伤害他们的事。这也是为了所有人。

因此,为了我们不会误入歧途,要好好了解一下法律意识。

首先要不断树立法律意识,告诉自我这件事不能做,那件事能做;第二,增强法制观念,不要有着侥幸心理;并且要加强控制力,做事要沉着冷静,要分清自我该做的事和不该做的事,做一个合法的好公民。并且倡导别人也这么做。

平时要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要明白"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句话的意思。

另外,在交友方面还要增强决定力,决定出该交的朋友和不该交的朋友,这也是一种自我意识。用这些意识来从而更好的发展自我。

但是我想,那些青少年罪犯或许是一时疏忽而误入歧途,走上犯罪道路,如果身旁有这样的人,我们也要尽可能的帮忙他们,让他们感受我们对他的关心和爱护,从而给他找回自信。并且要让他明白,这样做是错误的。

同时,一个人的力量太小了,如果大家发现这类人,大家要齐心协力,一齐帮忙那个人,让他明白,靠自我辛勤的双手,照样能够得到想要的.,不必须只有小偷小摸才能够做到的。

法制宣传课观后感篇2

今天下午在在我校进行了一个交通安全讲座,我校邀请了县交警队同志到我校。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应大力宣传和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积极营造良好的氛围,杜绝各种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切记,珍爱生命。

我认为开展这次活动相当有意义,我学校门口就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拉沙的大车整天川流不息的,奔驰在校门口的路上,这就不得不天天给学生讲交通安全了,学校领导也天天在全校师生前讲,在开班主任会上也强调交通安全,我们班级也开了不少关于交通安全的班会,但我们讲的无非就是走路时要靠右走等最为基础的安全常识。

在本次活动学生和老师都收益匪浅,讲座的一开始警官提出一个问题,再凶猛的老虎一次只能吃掉一个人?而一起交通事故可以引起一人、几人甚至几十人的伤亡,这就映众了车祸猛于虎这句话。通过本次讲座知道了一些日常生活存在的安全细节,警官通过列举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交通事故,如何应对交通事故,认识一些安全标示等等。本次讲座中间还穿插着知识竞赛的形式进行,学生的参与度高涨。 我相信通过本次交通部门的专业知识讲座,能帮助学生提高交通安全素质。

珍爱生命就是要快乐的生活着每一天,每天都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下,每天都生活在欢声笑语中,每天都生活在美好的世界里,这样的生活多么幸福,多么惬意啊!然而当我们每次听到或看到安全事故发生以后,才知道现实是多么的残酷。

我国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高达10万以上,位居世界第一。值得我们每个人深思的是,看了那么多发生在交叉路口,十字路口,人行道上的交通事故,我们深深地感到其实危险是无处不在的。教官讲了交通知识:十二岁以下的儿童不要在马路上骑自行车。过马路一定要走人行横道,一定要左右观望,等到确保没有车辆时再安全通过,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能报一丝丝侥幸心理。

综观几起交通事故,我们不难发现,我国交通事故频发的根本原因,就是人们不珍惜生命,不遵守规则。生命对于一个人来说,只有一次,应该爱护,应该珍惜。出入平安,这是大家都希望的所求心。然而,很多人却为图“方便”或为了眼前的利益而违反交通法规。殊不知,许多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源于某些不经意的违法行为。在他们当中,有一部分是对交通法规不甚了解,对安全常识掌握不多,有一些人是抱着侥幸心理,明知原故犯的。所以学习和遵守交通法是每一个人珍惜自己和他人生命,使交通秩序安全有序所以必须履行的义务。有人比喻,道路交通法规是用亲人的泪水,死者的血泊,伤者的呻吟和肇事者的悔恨挽来的。然而,社会上有些人却不愿学习,要他学也想学,而筹到付出了金钱,鲜血或生命的代价才开始后悔当初没有学习交通法规。可是,结果连生命也没有了,后悔的资格也没有了。不遵守交通规则,就是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刚才所讲的几起事故的当事人或死亡,或受伤或进了监狱。

我们生活在这样美好的世界里,一定会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就像派出所教官所说的为了我们自己,也为了我们的家庭,一定要记住这些血淋淋的教训!

法制宣传课观后感篇3

在学校的组织下,星期三下午举行了关于《法制建设与经济》的讲座,时间虽然很短,但是我们却都受益匪浅,也学到了很多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让只有半只脚踏入社会的我们,学到了很多东西。

我国是一个讲法律的国家。在我们的生活中,法律真是无处不有,无处不在,它好像一张网,虚若无物 无声无息,却悄悄约束着我们。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所以法制建设讲座是必不可少的一门课。通过这次讲座,我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 当今社会充斥着各种诱惑,人的思想和观念难免会受到金钱和利益的诱惑与侵蚀,作为受过高等教育的的大学生,这就更需要我们能够摆正思想,坚定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通过这次讲座以及平时班导对我们的苦口婆心,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彻底找出自己思想 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增强自我的法律意识,能够做到面对诱惑不为之所动,严格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做到自我约束。反对拜金主义 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我们必须增长安全法律知识,增强安全法律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二 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严格依法办事。只有懂得学习法律与学会用法有机结合起来,才能使自己健康发展。在今后各项活动中我个人认为,我们应该做到:研究问题先学法,制定决策遵循法,解决问题依照法,言论行动符合法。在法制教育讲座中,使我从中学到了许多关于法的知识,充实自己不断与我的学习以及工作结合起来,使我在学法的同时也在用法不断提升我的法律意识。

三 社会文化对我们青少年学生的成长也发生着重要的影响。由于改革开放,文化也日益繁荣。一些非主流文化的负面影响及不同背景的西方文化 港台文化对我们产生了不可低估的影响。这些影响也是导致我们可能犯罪的原因之一。社会的主流文化是健康向上的,对青少年起着积极的正面引导作用,暴力 荒谬 享乐主义以及西方 港台文化中所宣传的私有化 极端个人主义文化及文化商业化作用下产生的文化糟粕,则在社会上起着极坏的影响,诱导着我们走上违法犯罪之路。所以我们自己应该懂得自重 自省 自警 自励,以及学习法律相关知识,懂得明辨是非,洁身自好。

最后,作为一名当代大学生,我感觉到现代社会整体治安复杂化,各种社会问题集中出现,人们对社会及生活的不满通过各种极端方法表现出来。就拿大学校园来说,每年因各种矛盾或纠纷而报复 跳楼 自杀 投毒的案例越来越多。但是,对步入大学校园的我们来说,我们应该做的是学会独立面对社会,独立生活,学习知识,增长技能,而一切的前提还是我们“健健康康”的活着,平安比什么都重要!今后的努力方向:一是始终坚持安全法制教育学习,不断提醒自己作为一名合格大学生所要履行的职责,重点加强安全法制教育学习,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警惕各种落后思想的侵蚀。二是要加强对诈骗 盗窃 抢劫 等安全问题的注意,汲取经验教训,时刻为自己敲响警钟,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生命属于我们的只有一次,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珍惜生命,自觉尊重法律,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法制宣传课观后感篇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它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依法治国”方略的根本依据,它不仅对公民权力进行了确认和保障,同时对国家权力的设置和行使进行了规范,它是保持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的根本规范。

?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是相互作用的。首先,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来源。公民权利是经过宪法确认的,而国家权力是人民通过的宪法所赋予的。其次,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目的。国家权力的设置是以公民权利为对象,以维护公民权利为目标的。再者,国家权力是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通过有组织的国家权力,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国家权力是一柄双刃剑,它既有维护公民权利的作用,如果行使不当,又会侵害公民的正当权利。为了既发挥国家权力在保护公民权利方面的作用,又防止权力行使不当造成对权利的侵害,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是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安居乐业的基本条件。如果权力过于膨胀,权利则必然萎缩;权力空间过大,权利空间则必然狭小;反之,如果权利过于膨胀,没有足够的权力空间,导致无政府状态,社会失去秩序,最终损害的仍然是公民权利。因此,既要防止国家之权被滥用,侵犯公民之权,以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也要防止公民之权被滥用,以维护国家和社会的正常秩序,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宪法》的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这就明确了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地位是平等的,享有平等的权利,同时要履行应尽的义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这是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公平权的明确规范。对于国家行政管理部门而言,要想更好地维护公民权利,除了做到不侵害公民权利之外,更重要的是认真履行职责,严厉打击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在具体执行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时,要做到依法行政,违法必究,努力做到不让违法份子有漏网之鱼。这样才能保持社会秩序的良好运作,保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良好环境。公民在法律上的平等权能够得到有效保障,也是宪法在保护公民权利这一精神内涵的重要体现。

总之,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就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作为党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我们必须始终牢记宪法保护公民权利的精神,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我们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只有为人民谋取幸福和安宁的义务,没有侵犯公民权利的特权。这是我们神圣的宪法责任,也应是我们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法制宣传课观后感篇5

这次法制教育报告会,确实给我们普及了许多的法律常识,同时也给很多同学敲了个警钟,因为他们已经徘徊在违法行为的边缘。学校制定的校规、班级制定的班规,我们触犯了这些虽不能说学校因此有权对我们进行法律制裁。但这些校规班规也不是随便制定的,是为了预防初中生产生违法行为。但若你无视这些制度,大肆妄为,有时也会触犯法律。就算造成的危害不大,虽不能对你进行法律制裁,但你会增加一个“曾有过违法行为的学生”这样的一个身份,所以,对于学校的规定,我们要认认真真遵守。

当然,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是不一样的。凡是你触犯国家的任何法律,都称为违法行为,包括在学校打架斗殴、歧视和欺负弱小同学。犯罪行为是指触犯国家《刑法》等会负刑事责任的法律。基本中学生的行为触犯不了犯罪行为,同时作为未成年人,一般来说不用负刑事责任。但法律也会根据未成年犯罪严重程度采取不同的措施,犯罪严重者,同样也应承担刑事责任,所以我们作为一个学生,应该安分守己、踏踏实实地学习。

作为学生,我们应该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对违法犯罪说不。培养正确的是非善恶观,学会远离违法犯罪,培养高雅的爱好。我们现在这个年龄做事比较冲动,这更要我们学会控制自己,不要一时冲动,毁了自己美好的一生。司法局局长举的例子都很典型,有时不就为了一点小小的摩擦,一时冲动犯了大错。以这些事例作为警钟,好好对比对比自己的行为,不要成为“他们”中的一员。

一次生动而有意义的报告,我们懂得了许多、学会了许多。懂得了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学会了纠正自己的不良行为、拒绝违法犯罪。让我们大家都从自身做起,拒绝犯罪,做一个向上的少年吧!

法制宣传课观后感篇6

在军训最后一天的下午,按照正常的流程,学校邀请了法院副院长、还有北票市法院审判员到我们学校为我们开了一个生动的法制报告会。

在这场报告会中,我们听到了三个关于我们同龄人犯罪的故事,其中,最让人哭笑不得的是一家和他们的邻居发生了争执,起了很大的矛盾,见面就打,看见就骂,最后其中一家认为自己十四周岁的孩子打人不犯法,就唆使他们的孩子去打邻居,最后把自己的孩子送进了监狱的大门。

在这个案例中,我真正意识到了知法、懂法的重要性,如果这个家长知法、懂法,他怎么会教唆孩子去犯罪呢,刚刚十四岁的孩子,被判了五六年,学业荒废。而且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在监狱中,他每天见面的都是一些抢劫、杀人犯,这对孩子的心灵其实是一种莫大的玷污,从监狱出来后还能正常的生活吗?

还有就是有几个向我们这么大的高中生,供应不起自己的“生活”费用,有一天,其中的一个人说:“我们去抢劫吧。”然后其他的人为了面子,不好意思不参与,然后就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人人都说:“钱乃身外之物。”可偏偏就是这身外之物,让人们死心塌地地追随,丧心病狂的获取,这真是人格的一种缺失。我想说钱真的有那么重要,值得让人们在光天化日之下去抢劫吗?为了这身外之物却要付出更高的代价——自由,这真的值得吗?

还有就是有些时候不能要面子,就像这件事,假如这其中有些人抛开面子,选择退出这抢劫的行为,不就没有最后的牢狱之灾了吗?

所以,作为中学生的我们,是祖国的花朵,未来祖国的栋梁之才,不能沉沦,不能自甘堕落。

我们要知法、懂法、守法,才能进步,不误入歧途。

我们要不违法,不犯法,不触法,最后才能为建设国家出力!

法制宣传课观后感篇7

今天,我们六年级的学生在三点到四点这段时间听了次讲座,内容是“远离犯罪,保护自己”。这次讲座,让我明白了许多。

提到“法”,我们首先想到的肯定是“方法、办法、法律”但是,你真的了解法律吗?提到法律,立刻给人严肃的感觉。有了法律,社会和谐;有了法律,才能控制犯罪。关于年龄方面的法律知识:若你满十六周岁,犯罪的话,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因为,你已不是个小孩子了。若你满了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犯罪的话,统一从轻发落。但你如果不满十四周岁,犯罪的话,是不需要负刑事责任的,因为你还年少,无知不能让你判断是非。

这次讲座举了许多罪。例如:抢劫罪。所谓抢劫,就是一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犯了数额较小的罪行的话,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较大的,一般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火无期徒刑/死刑。并处罚金火没收财产。

还有盗窃罪,盗窃罪,顾名思义,就是指一非法占有为目的,盗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

故意伤害罪值得其实就是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也许是为了报仇,又有可能是泄愤。但是,就这样,毁了自己的前途,不值得。

还有就是故意毁坏财物罪。以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就是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法律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一般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的这四条罪只是皮毛。法律还有许多是值得再去研究的。但是我们应该如何预防呢?要学习文化知识,法律知识。这样,才能让我们分清青红皂白,不去做坏事。还要培养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文明习惯。做到交好朋友,不与坏人打交道,不进网吧。以免误入歧途。

这次讲座让我明白了法律的重要性,让我明白了如何防止罪案的发生。让我学会如何保护自己,不去做坏事,不犯罪。我明白了什么是对,什么是错的;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不帮助坏人做坏事。做一个知法懂法讲法的人。

这次讲座让我明白了许多法律知识,让我受益匪浅,一生受用。

法制宣传课观后感篇8

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相应的规定。社会中的每一个人,做任何事都要按规则去做。国家制定相关的法律,目的是为了公民能更好的实现自己的权利与自由,同时也对破坏和妨碍他人权利与自由的人也起惩治作用。在法制社会里,每个人时时处处都离不开法律。

作为一个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就应该遵守法纪。如果我们不小心违反触犯了法律,应该勇于承担责任按照规定进行补救,千万不要耍小聪明,结果反而会害了自己。我们不但要遵守有明文规定的法纪,做一个合格的小公民,还要警惕那些有可能导致违法的不良诱惑。21世纪是网络时代,电脑、多媒体、光纤通讯,信息高速公路发展迅速。上网,也要遵守网络的法纪。青少年使用互联网是为了学习,提高学习成绩,掌握网络技术。互联网有很多功能可培养少年儿童,不能沉溺于网上游戏与聊天。如果毫无节制,染上了瘾,过量过度,就会适得其反,给身心带来不良影响,甚至危害。在各种不良的书刊和网络侵蚀面前,我们一定要明辨是非,抵制诱惑。

这里有几句赠言送给大家: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利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所以,我们要用法维护权利!!!不要跟我一样!差不多就好哈! 2.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发展和社会主义法制制度的逐步建立及完善,社会对个人的要求越来越高,法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依法办事,已成为人们的共同信念。一个国家的法律体制完善与否也日益成为衡量这个国家现代化程度高低的标志。我国法律法规也日趋完善,只要留意不难发现我们身边无处不存在法律的气息。《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教师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作为一名青少年要学习法律知识,学法才能知法,知法才能守法,知法才能用法,知法才能护法,只有全体人民的法制意识加强了,才能实行依法治国,我们的国家才能不断强大。

然而,根据管家有关数据表明: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呈大幅度增长趋势,可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对我们来说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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