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高粱的读后感7篇

时间:2022-10-12 18:01:44 分类: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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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的读后感7篇

红高粱的读后感篇1

《红高粱》是一个具有神话意味的传说。整个小说在一种神秘的色彩中歌颂了人性与蓬勃旺盛的生命力。因此,赞美生命是该书的主题。“是要通过人物个性的塑造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的那种喷涌不尽的勃勃生机,赞美生命的自由、舒展。

首先,《红高粱》自身有一条完整的故事线,但这条叙事线大部分由文字感受来完成。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其次,当我们面对《红高粱》时,就会感知到《红高粱》都被那辉煌的红色所浸透。红色是太阳、血、高粱酒的色彩。莫言用他独特而强悍的语言,与众不同的文体安排,在高梁地里生动深刻地展现了那一时期的血与泪,强烈刺激着情感麻木的现一代人,演绎也什么是伤与痛,什么是真实与历史,什么才是人生,怎样铸就自己的一生,没有思想与作痛相溶合的摸爬滚打,怎能造就一部传奇。

第三,《红高粱》的空间环境与造型描写,都在努力寻求一种色彩的单纯化和空间的神秘与阔大。一切琐细的对比协调和过渡都被抛开,造成一种崇高神圣和神秘生命的生存空间。《红高粱》主要是两个空间环境:高梁地和酿酒作坊,酿酒作坊体现出生命的远古意识,如风雨剥蚀、似古堡般的十八里坡的圆形门洞。而那片自生自灭的高粱地,则透着生命的神圣。当《红高粱》上描写高粱地时,它是作为一个巨大的自然生命符号群,舒展、盛大、坚强、热烈、宽厚。《红高粱》三次对高粱的渲染都呈现出一种人与自然生命的整一性。当我奶奶泪水满面、仰天躺在我爷爷踩踏出来的圣坛上时,《红高粱》上一连出现了四个叠化的狂舞的高潮。在这里,高粱地是生命诞生的见证。而在日本人强迫百姓踩踏高粱的中,又感到生命被摧残的震撼。

记不清在哪里看到一句话,大概意思是:好的文学作品一定是反映现实的。过去的历史是血淋淋的历史,是无数双眼睛见证的,像记忆中的烙印一样。无法磨平,更不允许篡改。尊重事实是人最起码的良知。


红高粱的读后感篇2

红高粱作为《红高粱家族》的第一部分,整体以胶平公路的伏击战为主线,其间以意识流的结构穿插着回忆,使人不断联想在这片高粱地里发生的故事。叙述主体在“我”“父亲”“爷爷”“奶奶”之间自由转换。看似凌乱的剧情发展够成了意识流叙述风格的特色。

在山东高密县东北乡一带,生活着一群有血性的人种。有个叫戴凤莲的女子,该当要出嫁的年龄了,爱财的爹妈将她许配给烧酒作坊单家做媳妇。哪知单家之子患有不治之症麻风病,流脓血淌黄水谁嫁他谁就毁了。轿子头余占鳌实际上是土匪头子,也许是出于拯救戴凤莲的目的,在她嫁到单家没两天,他就将单家父子杀了,并在高粱地里要了她。

戴凤莲留住准备散伙的长工们,成了烧酒作坊的新主人。为头的罗汉大叔,继续主事。他还负责饲养东家的两头大黑骡子。

日本人说来就来。进村抓民伕为他们修公路,刘罗汉与骡子一起被抓去。公路横跨墨水河,河上原木桥不行了,不可以载重汽车,要修石桥。罗汉大叔搬石块过程中遭遇监工毒打,产生逃跑念头。夜间本已成功脱逃,因要一同解救出骡子而再次被捉。日本人将刘罗汉剥皮示众,激起民愤。

一民女喜欢上余司令下属任副官,前往找他时误入余司令叔父处,并遭其强奸。任副官以离任相要挟,要求正法余大牙。千兵易聚,一将难求。余司令为严肃军纪,挥泪斩叔。

“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小说集中笔力,讲述一次抗击日军的伏击战的经过。余占鳌率部队在公路两侧的高粱地里埋伏,准备狙击从桥上经过的日本人的汽车队,为罗汉大叔报仇。戴凤莲亲自为部队战士送饭,途中被前来的鬼子枪弹击中。余占鳌与敌人激战,烧了敌人汽车,击毙鬼子一少将,双方伤亡惨重。戴凤莲血洒高粱地,成为抗日烈士。

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红高粱的读后感篇3

第一次拜读莫言先生的作品,觉得他的书实在是不可思议,不管是辉煌瑰丽的描写还是深刻难解的情节,都让人拍案叫绝。尤其是他把当时的历史背景和民间故事与当代社会现实相结合,让读者既看到历史又看到现实,让人时而沉浸在回忆的美好中,时而又不得不面对着生活的残酷。他的书,实在深奥,得多读几遍才能悟出其中的逻辑和道理。

作为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莫言的文笔可谓行云流水般通畅。书中的描写浓墨重彩,透过文字我仿佛看到了一望无际的似血的红高粱,瓦蓝的天空下如小岛一般的村庄。与此同时,我似乎闻到了醉人的三十里红的香气;听到了墨水河桥上不绝的枪炮声。我一遍又一遍感叹这本书的精彩,莫言的文学功底非常人能及。在莫言笔下文字都变得鲜活生动了,我像是在赏画,并非在读书。

除了绚烂如云霞的描写,还有生动质朴的人物对话。简洁明了,又不乏有市井平民的说话语气,但在书本上很少出现。莫言的笔触很锋利,他剖析人性、伦理,所以这本书又“血淋淋”的,像一个被剥了皮的人一样,五脏六腑、骨骼、血管都清晰可见。

我还喜欢他所描写的人物,他是以孙辈的口吻来写的,好想是写他爷爷奶奶那一辈人的故事。九儿,余占鳌,豆官,恋儿,罗汉,土匪们,官员们,侵略者,被侵略者……形形色色的人物充实了这本书的核心内在。其中我最喜欢九儿这个人物,虽说是个裹小脚的农村妇女,但性格极其倔强,泼辣,洒脱,明辨是非,大度从容,是当时社会中鲜有的妇女形象,给人一种“我命由我不由天”的感觉。对这个人物,莫言也隐含了对当时妇女所处的水深火热的境遇的一个批判。

最后,便是这部书的内容与核心精神。如果说人物给这部书注入了生命力,那历史背景就给这部书加大了深度。这部书的核心就是一个“国”字,抗日部分描写的比较多,这本书中的战争描绘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身临其境。我们没有经历过战争,但在读他的书时,真觉得自己就站在战场上,面对着枪林弹雨,很有张力。余占鳌所带领的抗日武装出场次数最多,也是十分顽强的一股力量。余占鳌,作者笔下的爷爷,是典型的的山东男人的代表,血气方刚的硬汉,战场上保家卫国,出生入死,但也深藏着柔情,如果再足智多谋,有一点儿文化点缀就好了。红高粱一样的精神,要一直传承下去,如莫言最后写的那样。

这部书展示了不同方面的文化精神,你再从不同的角度去看这些方面,可以说太深奥了,仿佛看尽人生百态,善恶丑美。

红高粱的读后感篇4

作为诺贝尔奖获得者,莫言受到了极大的关注。但他的作品内涵,却并非人人都愿去探索。读罢《红高粱家族》,我才发现其文字中蕴藏着的永恒的生命魅力。

小说讲述的故事并不特别,不过是“我”的爷爷——一个土匪,还有奶奶与高密东北乡的乡亲们抗日的斗争。奇怪的是,它却深深地打动了我。

或许是那数次出现对红高粱的描写,奠定了基调,赋予小说鲜明的特色吧。火红的挺拔的高粱,“不似后来杂种高粱的软弱”,象征着高密东北乡的坚韧不屈。几乎全乡被日军屠杀,是怎样的惨状啊,可偏偏人们还要抗争,他们生命在燃烧着,红红的火光映出心中的壮烈,与土地上无际的红高粱一起染红了整个世界。

一切的矛盾纠缠,也已经被火焰烧灼。土匪、共产党、国民党、百姓,面对穷凶极恶的日军,即使前一秒仍在你死我活地拼杀,此刻却毫不犹豫同仇敌忾。战火纷飞的年代里,每个生命都是粗砺的,有棱角,却也能被烧融锻造在一起。

或许,这壮阔斑斓的画卷,只有此时才能产生。成麻子本是典型的“顺民”,对时局漠不关心,对统治者奴颜媚骨,这种人生,只能充当黑暗的背景。可一次因惧怕而向日军出卖了乡邻,断送十几条人命后,他加入了八路军,终日英勇杀敌。在立大功后他披着狗皮上吊了,“从后面看是狗,从前面看是人”。原来,这样不起眼甚至被鄙夷的人,只要良知不泯,人性仍存,也能让生命活出独特的色彩!

小说至高明之处,在其写出了跨越时间的沧桑感。插叙、倒叙将故事打得支离破碎,“爷爷”“奶奶”“父亲”的称呼贯穿全文,主人当时却仍是青年,孩子。种种倒错、荒诞,让人体味出尽管光阴之易逝,可不变的,是笔下的一个个绝美的生命,不失悲壮,却又人性璀璨。

高粱红了,便是成熟。人的青春在抗争中流逝了,可又有什么要紧?在抗争中,人蜕变成真正的大写的“人”。今日的我们,能否从那粗砺壮阔的画卷中,领悟到生命的真谛呢?!

红高粱的读后感篇5

第一次看莫言的书是在我高三的时候,当时自己周遭充斥着一种十分不好的氛围,加之上有一种比较大的压力就难免使得自己在看莫言的书的时候出现很多的新的感触。

我的人格形成和鲁迅先生有着十分大的关联,对于莫言或者汪曾祺一类的作家其实在一开始并没有太大的兴趣,但在某个特定的环境再到特定的时间节点之时,就好似一种蛮深刻的缘分一般,突兀地看见对方的面颊。

当时看莫言的一本散文集子,也就是那本《会唱歌的墙》。莫言在自己的书中写下了很多的比较新鲜的事物感觉,让人读罢深感共鸣。在莫言的书中有一种十分明显的饥饿记忆,这个是和他小时候存在着的那种环境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据他自己说,小时候家乡有过很多的自然灾害。

再加上一些时代特有的一种触感,就使得在莫言的书中充斥着一种大快朵颐的饭香味。孔夫子都说“食色性也”。

那种插着红枣的饽饽就成为了莫言对女性乳房十分深刻的描写。这种来自山东人的不加掩饰的描述依旧是存在着一种浓重的个人或者地域特色。《红高粱家族》是莫言较为早期的作品,我们在看的时候也是突然意识到在其中是有着一种时代的印记。

如果将其放在现今的这种环境之中,《红高粱家族》不一定会火。但是,在那样的一个西方文学随着西方的相关物质产物出现在莫言这一代的作者中,奇妙的化学反应就出现了。

马尔克斯的魔幻现实主义被莫言运用到了自己的书中。但是,《红高粱家族》中的那种魔幻现实主义其实并不是马尔克斯的一种衍生,按照莫言自己的话来说,其实在他写出这本书之后,西方的很多文学作品才开始大量涌入中国。

?红高粱家族》在现在的时代背景下来看的话,依旧是存在着其特有的性质的。单单是在体悟其中的种种,更多的却是一种开拓性。现如今在市面上出现的那些小说,露骨的不少,叙实的也不少。但是,终究是因为莫言之类的九头鸟将这个笼子撑大罢了。

在小说中,关于人性的探讨一直都未曾停歇。我们在理解这些林林总总的内容时,也一定是会有一些自我的共鸣。

总体便就是这样,大红的高粱啊,丰收的颜色。

红高粱的读后感篇6

莫言小说《红高粱》,其大致情节是这样——

在山东高密县东北乡一带,生活着一群有血性的人种。有个叫戴凤莲的女子,该当要出嫁的年龄了,爱财的爹妈将她许配给烧酒作坊单家做媳妇。哪知单家之子患有不治之症,流脓血淌黄水谁嫁他谁就毁了。轿子头余占鳌实际上是土匪头子,也许是出于拯救戴凤莲的目的,在她嫁到单家没两天,他就将单家父子杀了,并在高粱地里要了她。

戴凤莲留住准备散伙的长工们,成了烧酒作坊的新主人。为头的罗汉大叔,继续主事。他还负责饲养东家的两头大黑骡子。

日本人说来就来。进村抓民伕为他们修公路,刘罗汉与骡子一起被抓去。公路横跨墨水河,河上原木桥不行了,不可以载重汽车,要修石桥。罗汉大叔搬石块过程中遭遇监工毒打,产生逃跑念头。夜间本已成功脱逃,因要一同解救出骡子而再次被捉。日本人将刘罗汉剥皮示众,激起民愤。

一民女喜欢上余司令下属任副官,前往找他时误入余司令叔父处,并遭其强破。任副官以离任相要挟,要求正法余大牙。千兵易聚,一将难求。余司令为严肃军纪,挥泪斩叔。

“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小说集中笔力,讲述一次抗击日军的伏击战的经过。余占鳌率部队在公路两侧的高粱地里埋伏,准备狙击从桥上经过的日本人的汽车队,为罗汉大叔报仇。戴凤莲亲自为部队战士送饭,途中被前来的鬼子枪弹击中。余占鳌与敌人激战,烧了敌人汽车,击毙鬼子一少将,双方伤亡惨重。戴凤莲血洒高粱地,成为抗日烈士。

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戴凤莲在弥留之际,有一段对生命的留恋和热爱的话:“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天,你既然给了我,就不要再收回,你宽恕了我吧!”“天,什么叫贞节?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直没有告诉过我,我只有按着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什么都不怕。但我不想死,我要活。”我要多看几眼这个美丽的世界。

这些发自肺腑的充满思想光辉的语言,丰富了小说的意蕴,增添了小说的阅读魅力。


红高粱的读后感篇7

今天回到家,一口气读完了莫言的《红高粱》。内心各种情绪激烈地交织在一起,久久不能平复。

一直感觉自己是一个很具有包容性的`人,很少有特别讨厌的事物,不太爱对事物作出评价,总觉得万物表现的状态总有其内在规律,不能说绝对的好,也不能说绝对的坏。正如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特别是在欣赏完他人的作品之后我不太敢轻易发表自己的看法,总觉得自己水平不够。很多时候,在向他人道出的时候,也仅仅变成了很俗的一句:很好,你自己去体会吧。

读完《红高粱》也是,怕自己拙劣的见解和浅薄的文字会有损这篇中篇小说,但心中燃烧着一团火焰,不吐不快。

不说小说的结构安排之精巧、莫言的文字功底以及叙事功力之深厚等这些语文考试答题时的条条框框,只谈感受。

?红高粱》给我一种很不一样的感觉。我是一个泪点以及笑点都极低的人,经常看一部影片或一本书看得泪如雨下。虽然在读《红高粱》的过程中也无数次鼻子发酸,但总是有一口气堵在心里,一种无法名状的愤怒、委屈、痛苦交织在一起的麻团堵在心口,让我无法释放自己的情绪。眼眶通红却流不出眼泪的感觉。

读《红高粱》的过程中,有三次因为太难过而读不下去,起身平复情绪。

第一次是奶奶家的长工罗汉大爷被剥皮的情景。罗汉大爷是条汉子,直到被剥成肉核依旧没有屈服,日本人毫无人性,残暴得丧尽天良。

第二次是伏击汽车队时,“我”的奶奶死在日本人的枪林弹雨之下的情景。

第三次是事情过去很多年后,“我”的爷爷重新回到奶奶死去的那片高粱地上的情景。

在那个年代,生命显得尤为卑微而珍贵。随便一颗子弹便要去一个生命,而那些牺牲在枪口刺刀底下的生命都闪着铮铮铁骨。

高密东北乡已不再是一个普通的地名,红高粱也不再是一种普通的农作物。抗战期间,山东高密甚至整个中国时时都在上演着这种悲壮的牺牲,献血也侵透了这片神州大地。

很佩服小说里的奶奶,大胆而果断,充满正义感。

回过头来想想,真应该庆幸自己生在了祖国和平而强盛的年代。

记不清在哪里看到一句话,大概意思是:好的文学作品一定是反映现实的。过去的历史是血淋淋的历史,是无数双眼睛见证的,像记忆中的烙印一样。无法磨平,更不允许篡改。尊重事实是人最起码的良知。

不知为何,突然间想到了梁启超的《少年中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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