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儿读后感2000字推荐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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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儿读后感2000字篇1
从女性的角度来说,可能同性相斥的原理,我从故事的一开头就用一种嫉妒的眼光审视这位女主角——伊丽莎白,她有一种固执的偏执,她用自己自以为是的偏见看待男主角的为人处事的方式,与此同时,男主人公因为从小所受的教育的缘故,对待所有人及物的那种傲慢的态度,于是故事的一开始,作者就点明了故事的主题——傲慢与偏见。
班纳特太太确实是位让人讨厌的势力分子,只是出于爱女儿的心态,我却愿意去原谅这位母亲。而班纳特先生,作为整个家庭的支柱,他既然对于他的现实生活充满了不满,对他女儿们的那种愚蠢也充满了反感,只是他的解决方式是把自己关在书房,而让外面的世界继续喧哗,这种消极的处事原则,这种掩耳盗铃的方法,与母亲相比,我实在还是愿意倾向去喜爱那位啰嗦、势力的班纳特太太。
吉英——班纳特家族中的大女儿,最温柔、漂亮,当然性格有些软弱,她总愿意从对方的角度出发,解释所遭遇的一切事情,似乎她是完美无缺的,只是对于爱情的软弱,让她看起来有些瑕疵。我更愿意喜欢那个虽然鲁莽偏执的伊丽莎白勇往直前的个性。“我们往往会因为我们自己的虚荣心,而给弄迷了心窍。女人们往往会把爱情这种东西幻想得太不切合实际。”吉英对于人性更多的抱着一种更为宽容并且包容的态度,她更愿意把事事看的幸福,并且真诚的对所有事情进行祝福,相对于女主人公,我不免要说,伊丽莎白有些刻薄了。
伊丽莎白:“是的;最小的一个才十六岁。或许她还太小,不适宜多交朋友。不过,太太,要是因为姐姐们无法早嫁,或是不想早嫁,做妹妹的就不能有社交和娱乐,那实在太苦了她们。最小的和最大的同样有消受青春的权利。怎么能为了这样的原由,就叫她们死守在家里!我以为那样做就不可能促进姐妹之间的情感,也不可能养成温柔的性格。”她是位极有见解的姑娘,她对于一切似乎都能应付自如。但是同时,她对于男主人公的第一次求婚,抱着一种虚荣的、越过理性的方式去理解,虽然她憎恨他那高高在上的态度,但还是把这场求婚当做虚荣的资本向吉英炫耀。
夏绿蒂,一位27岁的老姑娘,长的容貌不够出众,也没有多少财产,并且被自己的父母亲及兄弟嫌弃,对于柯林斯这样一位牧师,倾注其精力去得到他的垂爱,并且获得了成功,她把这当作是她人生的重要机遇。的确,权衡利弊来说,柯林斯虽然迂腐的过分,但是对于夏绿蒂来说,他的确是是她跳出原来的环境最有力的跳板。所以在这桩婚姻里,尽管没有爱情之类的成分,夏绿蒂还是很好的处理了这桩婚姻,并且使之幸福。
韦博,一位风度翩翩极其潇洒的美男子,他的所作所为似乎都不合乎他的表相,甚至他那恶毒的嘴巴在诬陷达西先生时,也使他的形象显得那么高高在上。他的那种及其镇定的虚伪态度,倒是让人望尘莫及。纵观我们周围,似乎这类型的人物也是不在少数。甚至是伊丽莎白那种聪明的女性开始都被他的外表所迷惑而对达西产生了深深地怨恨。这不禁使我产生疑问,看来外表确实是相当的重要的。传播学的一种理论说到,我们对人的第一印象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我们以后与之的相处方式及态度。
而男主人公——达西,这是位极为自尊到有些自傲的青年,他有良好的经济条件和社会地位,他极为的看重女性的才华和人品,但是在他的思想里,他还是受到了阶级思想的影响。在他朋友的那场爱情中,他自以为的因为“条件不够”的原因,而拆散了一对恋人。而在他第一次想伊丽莎白的表白中,让我们看看他都说了什么:“他说得很动听,除了倾诉爱情以外,又把其他种种感想也源源本本说出来了。他一方面千言万语地表示深情密意,但是另一方面却又说了许许多多傲慢无礼的话。他觉得她出身低微,觉得自己是迁就她,而且家庭方面的种种障碍,往往会使他的见解和他的心愿不能相容并存……”。
或许爱情真有让人急速转变的魅力。在彭伯里的相遇,达西改变了以往的傲慢姿态,及其谦逊的对待她的亲人,甚至介绍自己的妹妹给伊丽莎白认识,可谓照顾的及其周到。并且从达西先生的管家那里得知,她的小主人从小就是为体恤穷人,极有风度的人,而因为爱情的突然来袭,女主人公似乎一下子就理解了男主人公,这种转变或许来的太突兀了些。从傲慢到谦逊,我想只能认为是爱情的力量吧。他放弃他尊贵的自尊,帮助女主人公那不争气的妹妹保全名声,既出了力又出了钱,简直就是一个救世主的形象。
当故事情节发展到吉英终于与有情人钟情眷属的时候,达西却又恢复了他以前的神态,或许这与环境有关,他的确真的不喜欢伊丽莎白的家人,她那势力的母亲,轻浮的妹妹们。两个人此时心理或许都在试探,到底是冲破束缚结合还是就此斩断情丝,这时一个推波助澜的力量来了——咖苔琳夫人,她的一番抢白反而使得伊丽莎白敢于勇敢的面对自己的爱情,正是应了一句话,没有阻隔的爱情平凡无奇,所以来去匆匆。故事的结局写的有些匆忙,似乎是一笔带过的感觉,有些像现代的偶像剧或者童话剧,“王子和公主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无论如何,是个喜剧收场。
爱??儿读后感2000字篇2
人生百味,虽只短短几十年或百年,亦有许多有趣之处,值得我们去细细品味。而仔细研读一本书,便是跨越时间,书写你与它的故事。
?红楼梦》被誉为我国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其中可不只是“五味”俱全。
开卷便可见曹公的诗:“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合眼一想,既能“看”到作者以血和泪,字字深情,十年删改;也能瞧见,此书一出,世人争阅,清廷亦闻,诸子百家各有考证,不同的人读出不同之味,诸味聚集,便产生了红学,熠熠生辉。只是不知有几个还记得,百年前,这书稿竟是寄托了一位苦情人的美好回忆和痴情之泪。这第一“味”便是苦涩之泪,关乎生活,跨越时空。刘姥姥三进贾府表现了底层人民的生活疾苦。第一次去时见到贾府簇簇的轿马,不敢过去,且弹了弹衣服,又教了板儿几句话,这才蹭到角门前,说“大爷们纳福”。她对凤姐的二十两银子加一吊钱喜得浑身发痒起来,对周瑞家的不要她一块银子的谢礼感激不尽。第二次是怀着感激,带着乡村野味去的。她对凤姐的取笑积极配合,以粗言村语博得了贵人们的笑,以年迈之身灌酒、行令,换得了贾府的款待。许多红学家推测第三次去的时候,贾府已是衰败之时。不肖子孙没担起责任,而受过恩惠和嘲笑的'刘姥姥却为熙凤救下了巧姐。正是“偶因济刘氏,巧得遇恩人。”黛玉取笑的母蝗虫,却成了贾府的救命恩人,这更让人感慨天意弄人。书中写了贾府的兴衰变迁,更写了众多“金陵十二钗”的命运。黛玉遗憾而终;宝钗空守活寡;元春独死宫中;迎春嫁了中山狼;探春远离家乡;惜春从小没有父母关爱,终与青灯古佛相伴;湘云从小没了父母,夫君也过早离她而去;妙玉终是未守得洁净;熙凤聪明一生反算了卿卿性命;巧姐嫁入农村;李纨含辛茹苦守寡多年,等到云开月明时却忽然逝去;可卿红颜薄命……当颦儿悲作《秋窗风雨夕》时,我多想给她一个温暖的拥抱,告诉她林家的家产,够她衣食无忧;当宝钗被薛蟠笑话喜欢宝玉,我多想替她拭去眼泪,告诉她,她值得遇见相伴一生的人;当岫烟不得已当掉自己的冬装时,我多想替她披上一件斗篷;当凤姐和探春想振兴贾府,心有余而力不足时,我多想带她们看看现代女子也能做出一番事业。可我不能,我只能替她们洒下几滴眼泪。这是时代的疮疤,更是永恒的悲剧。千红一哭、万艳同悲,亦凝成了这滴泪。
再品这泪中竟带着丝丝甜味。大观园中少年少女竞诗才、作书画,青春的活力跃然纸上。便是弱不禁风的林妹妹,也有与湘云嬉笑打闹之时;正经律己的宝姐姐,亦有扑蝶的娇憨姿态。大观园虽是人造景观,却也住着万千生灵,潇湘馆的鹦鹉,贾兰追的鹿,也让我们与自然来了一番心灵的“亲密接触”。贾母对黛玉的那一搂,是真情流露;宝黛虽是拌嘴,却都牵挂着对方;还有宝玉并不将丫鬟视为下人,却是与她们共享欢乐……这些就像我们的家常琐事一般,亲情、友情以及宝黛“发乎情止于礼”的美好爱情,都让我不禁露出会心微笑。
除了与书中人同哭同笑,在生活中忙里偷闲读它,与友人谈论它,也谱成了我与它的独家记忆。与它结缘是小学六年级时语文老师推荐,犹记得小升初的暑假,我从图书馆借了20多本别人评说红楼的书,就这样趴在床上一本本读完了。当时正是盛夏,阳光洒在树叶上,为青翠的樟树叶镀上了一层金边,树上知了不知疲倦的叫着。喧嚣的蝉鸣反而衬得正午很安静,樟树也仿佛是一扇巨大的碧绿屏障,使我在阳光的照射下似乎去到了一个空灵的世界。那是我第一次读完一本书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红尘茫茫,时空渺渺,自己是如此的渺小。我不知曹公的本意是否是让宝玉出家,但大观园似乎确凿只能是美好的回忆。我也忘不了与友人的钗黛之争,如今忆起那一段时光,也是回不去了,但人生终究是要不断地向前啊。
嬉笑怒骂,在岁月之下,在故事结局中,总会归于平静。初读时我仍是无知顽童,只顾随书中人一同欢笑叹息;再读我却也是少年,开始倾心于文字,琢磨其思想。每一次品味《红楼梦》,都会有不同的感受,但它总让我愈加宁静,更加恬淡。万物逢时皆美好,最要紧的自然还是当下。若能在学业之余,再随刘姥姥尝尝贾府的茄子,泡一壶妙玉的体己茶,又是新的趣味了。
?红楼梦》是经典中的一粒明珠,是文化里的一颗星辰,我有幸与它相识,读出了年华带不走的美。我祈愿天下有情人皆能寻到自己的“缘”,读出不同的味。
人间清欢不觉淡,谁知其味满?
爱??儿读后感2000字篇3
“偏见让我无法爱上别人,傲慢让别人无法来爱我”。这是《傲慢与偏见》里的一句话,也是我最喜欢的一句。
最初接触这本书是因为看完了《傲慢与偏见》这部电影,对书中的达西与伊丽莎白产生了浓厚的好奇,于是又买了这本书来看。
这本书主要是以日常生活为题材,记录18世纪当时的乡村生活以及爱情观。
小乡绅班纳特有五个女儿,班纳特太太整天操心着女儿们的婚事。一天,镇上新来了一个年轻人,叫宾利。他是个有钱的单身汉,所以他立即成了班纳特太太追猎的目标。在一次舞会上,宾利对班纳特家的大女儿简一见钟情,班纳特太太为此欣喜若狂。
参加舞会的还有宾利的好友达西。他仪表堂堂,非常富有,是有名的贵族,;但他非常骄傲,认为她们都不配做他的舞伴,其中包括简的妹妹伊丽莎白。达西对宾利说,她长的可以“容忍”,但还没到能引起他兴趣的程度。伊丽莎白自尊心很强,对达西的态度也不是很好。可是不久,达西对伊丽莎白产生了好感,在另一次舞会上主动请她同舞,伊丽莎白同意和达西跳一支舞,达西由此而逐渐对伊丽莎白改变了看法。
宾利的妹妹卡罗琳一心想嫁给达西,而达西对她十分冷漠。她发现达西对伊丽莎白有好感后,便决定阻拦。达西虽然欣赏伊丽莎白,但却无法忍受她的母亲以及妹妹们粗俗、无礼的举止,担心简并非是钟情于宾利,便劝说宾利放弃娶简。在妹妹和好友达西的劝说下,宾利不辞而别,去了伦敦,但简对他还是一片深情。
班纳特先生没有儿子,根据当时法律,班纳特家的财产是只能由柯林斯继承的(注:当时英国女儿可以继承财产,但班纳特家的财产较特殊,详见:“限定继承权”)柯林斯古板平庸又善于谄媚奉承,依靠权势当上了牧师。他向伊丽莎白求婚,遭拒绝后,马上与她的密友夏洛特结婚,这也给伊丽莎白带来不少烦恼。
恰好这时军队里有个英俊潇洒的青年军官威克汉姆,人人都夸他,伊丽莎白也对他产生了好感。一天,他对伊丽莎白说,他父亲是达西家的总管,达西的父亲曾在遗嘱中建议达西给他一笔财产,从而体面地成为一名神职人员,而这笔财产却被达西吞没了。(其实是威克汉姆自己把那笔遗产挥霍殆尽,还企图勾引达西的妹妹乔治安娜私奔。)伊丽莎白听后,对达西更加反感。
柯林斯夫妇请伊丽莎白去他们家作客,伊丽莎白在那里遇到达西的姨妈凯瑟琳夫人,并且被邀去她的罗辛斯山庄做客。不久,又见到了来那里过复活节的达西。达西无法抑制自己对伊丽莎白的爱慕之情,向她求婚,但态度还是那么傲慢,加之伊丽莎白之前便对他有严重偏见,便坚决地谢绝了他的求婚。
这一打击使达西第一次认识到骄傲自负所带来的恶果,他痛苦地离开了她,临走前留下一封长信作了几点解释:他承认宾利不辞而别是他促使的,原因是他不满班纳特太太和班纳特小姐们的轻浮和鄙俗(不包括简和伊丽莎白),并且认为简并没有真正钟情于宾利;威克汉姆说的却全是谎言,事实是威克汉姆自己把那笔遗产挥霍殆尽,还企图勾引达西的妹妹乔治安娜私奔。伊丽莎白读信后十分后悔,既对错怪达西感到内疚,又为母亲和妹妹的行为羞愧。
事情的转机出现在伊丽莎白随舅父母来到达西的庄园里,在管家的门口了解到达西在当地很受人们尊敬,而且对他妹妹乔治安娜非常爱护。而伊丽莎白在树林中偶遇刚到家的达西,发现他的态度大大改观,对她的舅父母彬彬有礼,渐渐地她对他的偏见消除了。
这时候,伊丽莎白接到家信,说小妹莉迪亚随威克汉姆私奔了。这种家丑使伊丽莎白非常难堪,以为达西会更瞧不起自己。但事实出乎她的意料,达西知道后,便想办法替她解决了难题——不仅替威克汉姆还清赌债,还给了他一笔巨款,让他与莉迪亚完婚。自此以后,伊丽莎白对达西的偏见才消失了,最后他们也成功地走到了一起。
在书本中,描述了几种不同形式的爱情。男女主人公这种相互吸引,精神契合的灵魂伴侣,也有简跟宾利的一见钟情,还有夏洛特与柯林斯的搭伙过日子的婚姻,甚至是莉迪亚和威克汉姆的私奔。
当然,每一种生活都有不同的过法,不同形式的结合有不同的幸福。但我最为羡慕女主人公,不仅是因为她找到了真正的爱情,拥有了一个英俊富有的丈夫,更多的是她敢于反叛,敢于追寻自己的爱情,这种勇气和对自由恋爱的向往才是最为感人的。
爱??儿读后感2000字篇4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这是龙应台在她最近出版的一部书《目送》中的一段。龙应台,这支亚洲最犀利的一支笔,也会有最柔软和难以言尽的时候。在此之前我读过她的《孩子,你慢慢来》、《亲爱的安德烈》,都是用尽了深沉和喜悦的笔锋,写尽了一个母亲在孩子成长过程中的点滴惊叹和感慨。而《目送》却是思考着生与死的人生大问题,在写父亲的逝去、母亲的垂老、儿子的远离、朋友的牵挂、兄弟的携手共进的同时还写失意、失败、脆弱和放手,这是一本生死笔记,深邃、忧伤、美丽。
其实,《目送》只是这本书中的开篇。开头作者是写自己在孩子第一天上学时看着他慢慢地一步一回头地走进校门,消失在自己的视野中;再到孩子十六岁时在机场目送他离开;当孩子慢慢地不再粘着父母,不再愿意和父母齐头并进的时候,这个做母亲的人,慢慢地独自咀嚼着这份落寞,慢慢地眼前出现了另一个背影,这个背影也是落寞的。在被泪水湿润而模糊了的视线里,我们都看到了那个背影,是被长大了的我们无意时怠慢了的父母的背影。,他们从不打搅我们,总是在离我们十步之遥的地方缓慢前行,是为了看我们是否安全,是确保我们在无助的时候能第一个出现在我们的面前,是在看到我们欢乐时他们也能偷着乐是的,养儿方知父母恩。在我们目送着孩子远离了自己的视野时,才知道这样的滋味父母已经尝过了很多遍。
于是,我读到了那段惊心动魄的话。一下子,眼泪就像决堤了一样再也不能收住。我一遍一遍地读着这段话,那“不必追”三个字狠狠地刺痛着我的眼睛。孩子所去的方向是灿烂的未来,而那个背影要去的地方却是无尽的黑暗。我知道,花开总有花落的时候,但,真到了那天,情何以堪?熟悉的老屋却没有了最亲的人,庭前花开却失去了驻足欣赏的人,你的喜悦再也无人分享,世界上再也不会有人知道你额前的伤疤出自何时来自何处,你,可以这样想象吗?
感谢龙应台的《目送》,让我们下定决心再对父母好一点,再好一点。穷尽我所有,爱他们,因为我们是爸妈最亲爱最疼爱的孩子!
爱??儿读后感2000字篇5
书架上早就有《爱弥尔》这本书,只是太不好读,所以一直搁置在高处。进入二年级开始担任班主任工作,也陆陆续续读了一些有关班主任管理方面的书籍,还想对孩子有更多地了解,所以硬着头皮翻开了有大量繁体字而且是上下两册的《爱弥尔》。虽然读的有些艰难,但对书有了大概的了解,从中也多多少少知道了卢梭的教育思想。下面我想简单说说自己的一些体会。
?爱弥尔》是卢梭论述资产阶级教育的专著,通过对它假设的教育对象爱弥尔的教育,来反对封建教育制度,阐述他的资产阶级教育思想。他主张对儿童进行适应自然发展的“自然教育”。所谓自然教育,就是要服从自然的永恒法则,听任人的身心的自由发展。因此,他认为,这种教育的手段就是生活和实践,让孩子从生活和实践的切身体验中,通过感官的感受去获取他所需要的知识。这一点,我觉得可以借鉴到我们的教学中,在作文教学中,我们一直在强调写出真情实感。其实,也只有通过孩子的亲身感受,才能对事物有更多、更真切地了解,写出来的东西也才显得真实。
卢梭让爱弥儿从游戏、种植、木工劳动中学习,处在这一阶段的儿童,需要的是感官体验带来的欢乐,游戏便是实现这一欢乐再好不过的手段了。我国伟大的作家鲁迅说过,游戏是孩子最正当不过的行为,在这点上跟卢梭的看法是吻合的,卢梭也认为一个孩子应该通过游戏保持着活泼的性格。
但是,且看我们现在的家庭教育,许多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愿望过于迫切,要自己的孩子在尽可能比别人少的时间里完成比别人更多的知识的学习,占用了孩子大部分游戏时间。有个小品里的一句话对此就有讽刺的意味——“我要我的孩子戴着博士帽就出世了”。确实,我们不能否认家长们的用心良苦,但是却没有认识到这是怎样一个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因为让一个孩子做他极不情愿或不需要做的事情,根本收不到预期的效果,不仅所投入的会白费,而且还会让孩子从此讨厌接受教育,逆反心理会越来越严重;或许,孩子们是乐意接受的,那我们只能投以怜悯的眼光了,因为那将是一群没能享受人生最快乐、最无虑生活的可怜人。
所以,在这一点上,我们不妨将卢梭的“自然教育”拿来使用,让孩子顺从“自然”的发展,不要让他们过早地知道与他们无关紧要的事情,而是让他们尽情地游戏,这样才能达到需要和供给的平衡,才是自然地发展。
让孩子多多参与社会调查、参观、访问,获得感性的认识,让他们真正成为社会的人,弥补知识转化为能力的缺口也是他提倡的重要目标。让学生在亲身参与实践活动的过程中,在体验、内化的基础上,逐步培养独立的人格,培养创新的意识。大胆实践不再局限于书本知识的传授,让学生主动、大胆地实践,在实践中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各种实际问题,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这是我们现在很多孩子所缺乏的,也是我们教育工作者应该引领孩子追求的目标。这样做可以陶冶少年儿童的思想情操,并增长一些实际知识。锻炼了孩子独立生活的能力,培养了克服困难和团结互助的精神,建立了人际间的交往,而且培育了孩子热爱大自然的感情,增强了环境保护意识,能够自觉保护人类生存的环境。这对孩子身心的健康成长大有益处。
卢梭的“自然教育”之为“自然”,还强调个人的自主性。他认为应该让孩子早点认识到自我,什么东西是属于自己的而什么东西不是,属于自己的东西要据理力争,不是自己的东西就要理所当然地放弃。这样就让孩子认识到自己是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存在的,先避开社会层面不说,最起码孩子对自己的身体、行为、意识等是有绝对自主权的。
但是,我们可以很轻易地看到我们身边的教育情况,很大一部分事情都是家长帮孩子决定的,当然这在孩子尚没有能力决定之前是无可厚非的,但一旦孩子有强烈的自我意识并且自主地希望通过自己的方式来表达喜好及厌恶时,家长更应该做的是给与理解和支持,而不是剥夺他们的这一权力。孩子有自己的个性,有自己的主见,有自己的选择权利,他跟大人之间是平等的关系。假如孩子不得不服从大人们强加在他们身上的束缚,他们的不情愿有朝一日是要爆发出来的,到时候孩子就会变得越发乖张任性,根本不能管束了。假如一个孩子因为习惯性的服从,最终成为一个只会照吩咐工作的工具,那会是多么可悲的事情。现在的家庭教育中就有这样的情况,家长强制性地安排孩子参加这样那样的补习班,说什么为了竞争,说都是为孩子着想,孩子面对这些来自家长的压力也就只能服从了,这服从让孩子几乎没有自己支配的时间了。
爱??儿读后感2000字篇6
?涅槃经》有云:善恶之报,如影随形;三世因果,循环不失。佛法对世间因果报应的合理性和准确性给予了客观的描述。
?西游记》对宗教、神权做了一些讽刺,但并没有完全否定宗教,否定神权。作品中有许多地方宣扬了佛法无边、因果报应和宿命论。
在第三十七回至第三十九回中写到乌鸡国,连年大旱,草子不生,民皆饥死。国王仿效禹王治水,与万民同受甘苦,沐浴斋戒,昼夜焚香祈祷,如此虔诚,可还是三年无雨,河尽井涸。正在危难之际,从钟南山来了一位全真道人,他能呼风唤雨,点石成金,真乃是乌鸡国的福星。大雨后,又是阳春红杏夭桃,万紫千红;盛夏鸟语蝉鸣,万木葱茏;秋天瓜果飘香,五谷丰登;冬天衣食无忧,举家欢庆。文武归衙,嫔妃转院,国泰民安,一派盛世景象。国王感激不尽,便与全真道人结为兄弟,同桌而食,同榻而寝。
然而日久天长,全真道人对皇室的生活越来越仰慕,于是“邪从心上生,恶到胆边来”。一日,国王与全真携手在花园里赏景,到了八角琉璃井边,全真向井里抛出一物,金光闪闪,就在国王上去看时,全真一把把他推入井中,盖上井盖,堆上泥土,植一株芭蕉,紧锁园门。自己摇身一变变成了国王,掌握朝政,拥有文武百官,霸占三宫皇后,六院嫔妃。一晃就是三年。
正是全真的贪恋人间富贵,才起了邪念。正是国王抵制不了金光的诱惑,和对全真的绝对信赖,才在不设防时,一命呜呼。
唐僧乃金蝉子下凡,十世修行,被观音选中,由唐王派去西天取经,路途得了三位神通广大的徒弟,孙悟空更是降魔能手。
乌鸡国国王三年水灾期满,自己是一幽魂,无法看到自己的前途,也无力抵抗护法诸天、六丁六甲、五方揭谛、四值功曹、一十八位护教伽蓝,不得接近唐僧,夜游神用一阵风,将他送至唐僧跟前。这也是他的造化,他一直是一个向佛之人,好善斋僧,有较好的口碑,才有神来相助。国王在梦中给唐僧讲述了自己的遭遇,并请求唐僧派徒弟去捉拿妖魔,辨明邪正,归还自己的江山和子民。
就在悟空与那魔王全真几近周折,将要一棒击中他的头顶时,文殊菩萨赶来,急喊手下留情。原来,这魔王是文殊菩萨的坐骑青毛狮子,文殊菩萨收服了他。
在《西游记》中,有好多妖魔都与神仙、佛祖、菩萨有关:比丘国国丈是寿星的坐骑白鹿;平顶山金角大王、银角大王是太上老君看护金炉、银炉的童子;通天河的魔头是观音莲花池里的金鱼;小雷音寺的黄眉大王是弥勒佛的司磬赤眉童儿;狮驼山老怪和二怪是文殊、普贤二菩萨的青狮和白象,三怪大鹏金翅与如来有亲;陷空山无底洞的老鼠精是李天王的义女;碗子山黄袍怪是天上二十八星宿中“奎木狼下凡”;玉兔精是嫦娥的玉兔等等。这些妖魔鬼怪都受到了主人的保护,为非作歹却不受半点报应、打压。就拿青毛狮子来说吧,文殊菩萨说他是佛旨差来的。这样侵夺帝位、霸占国土的妖孽,竟然还是奉佛旨而来的,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啊?
原来,乌鸡国国王,好善斋僧,深得佛的欣赏,佛就差文殊菩萨来度他归西,早证金身罗汉,在当时的认知领悟里,佛是至高无上的,大多数人都想得道成佛,去极乐世界。可乌鸡国国王,怎奈他一心向佛,善行乐道,却与佛界插肩而过,也许是他的修行还不够吧。
文殊菩萨不能原形来见国王,只能变成一位凡僧,向国王来化斋饭。文殊菩萨用一些言语来难为国王,国王肉眼凡胎,哪里认识文殊菩萨,一气之下,下令把他绑了,送在那街水河中,浸泡了三天三夜。自古以来,皇帝是不会有错的,他的权力至高无上,不容许任何人来顶撞,即使是“指鹿为马”,也要绝对服从,这种特权是封建社会的糟粕,但是一直没有人去触碰。
国王的所作所为换来了灭顶之灾,如来知道文殊菩萨被如此对待,就派青毛狮子来推乌鸡国国王下井,浸泡三年,以此报文殊菩萨三日水灾之恨。“一饮一啄,莫非前定”,乌鸡国国王正因为当初把文殊菩萨浸泡了三天三夜,才招来了三年水灾,这就是因果报应。从佛学的角度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乌鸡国国王三年水灾是咎由自取,自食其果,也是对后人的一种教化:多行不义必自毙。
我们都知道,佛学提倡:宽厚、大度、仁慈。“扫地恐伤蝼蚁命,爱惜飞蛾纱罩灯”。然而,文殊菩萨在乌鸡国国王不知情的情况下,以言相难,他的做法也是不正确的,也就是说他有错在先,纵使国王的做法有点过激,但他们以牙还牙的做法,也非佛家宣扬的本真。如果说国王凭借自己的权威,滥用刑法,如来和文殊菩萨也有如此嫌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