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的读后感600字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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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的读后感600字篇1
自从走上这三尺讲台,成为一名教师以来,我们每天面对的就是我们的学生,一个班有那么多的学生,每个学生总是存在这样那样的个体差异,有学习好的,有学习不好的,有活泼好动、调皮捣蛋的,也有沉默寡言,文质彬彬的,该如何对待这些个体差异,树立怎样的教学观念,才能创造一个良好的师生关系,进而帮助我们取得最大最好的教学效果,我觉得这是个非常值得我们去思考的问题。
近期,偶然看了大文豪鲁迅写的一篇叫《藤野先生》的文章,受到了很多启发。在这篇文章中,鲁迅回忆了自己在日本留学的经历。当时鲁迅是作为一个晚清的中国留学生身份在日本留学的,在自己祖国积贫积弱,备受各国列强欺凌的大背景下,鲁迅经常受日本学生歧视、侮辱,而他的日本老师藤野先生却不同,不但平等公正对待他,还对鲁迅非常的关心。
书中写到一个细节,藤野先生把鲁迅上课时抄的笔记拿去检查,过了两三天后,当鲁迅从藤野先生那里把笔记拿回来时,发现藤野先生用红笔把笔记里的内容从头到尾都改了一遍,不但把记漏了填回去,还帮忙改正了很多语法错误。尽管这样,藤野先生对鲁迅还是不放心,要求鲁迅以后每个星期都要把笔记送给他看,以保证鲁迅的笔记能够记得准确无误。后来,要上解剖课,怕鲁迅受中国传统影响不肯上课,藤野先生还主动和鲁迅进行沟通。
读到这里,我实在被藤野先生那份师者的风范所折服,在那样一个恃强凌弱,弱肉强食的年代里,能够一直保持那份平静的心态去公平地对待每个学生,不管你来自哪里,是什么样的出生,都一视同仁,我想,同样是老师,我们是否都能做到?
虹的读后感600字篇2
在《杨修之死》一文中,杨修聪明灵敏,知晓君王,但是为何最后却被曹操所杀呢?
在《杨修之死》中穿插了几个关于杨修和曹操之间的故事,由这些事情可以知道杨修这个人才华横溢,思维敏捷,善于琢磨君主的心思,然而他的上司是曹操。如果有才外露只是限于在同级或下级面前,也不至于招来杀身之祸,但是杨修这个人偏偏喜欢与曹操较劲,不仅仅是把曹操的心思看的一清二楚,还喜欢在其他人面前说一说。而曹操并不心胸宽阔,而是生性多疑,心胸狭隘,爱面子,不喜欢承认自己的错误,虽是表面赞扬杨修这个人,但暗地里已将其恨之入骨。
另一方面,杨修说话不看形势,这便是他最终被曹操所杀的根本原因。古代帝王都是天子,天子自然会保持一种神秘感,然而曹操这个魏王做的一点“隐私”都没有,一个高高在上的君王,被一个臣子看的透透。而杨修喜欢猜曹操的心思,而且每次都能猜中,这便是犯了大忌的。曹操遇到这样的人会怎么想?“我一个君王,被你杨修看得赤裸裸的,那还怎么统御百官,统治亿兆黎民,况且要是哪一天他也想在这王位上坐坐,对我又是这么了解,我还不成了第二个汉献帝吗?留着他干什么,养虎为患吗?干脆杀了他,以除后患!”正应为如此,杨修最后因著名的“鸡肋”事件被曹操以惑乱军心之罪杀死。
虹的读后感600字篇3
在漫长的暑期中,我阅读了一本世界名著——《简.爱》。
?简.爱》这本书的作者是勃朗特(1816―1855),是一位英国女作家,是19世纪活跃在英国文坛上的勃朗特三姐妹之一。在她的小说中,最突出的主题就是女性要求独立自主的强烈愿望,关心女性自身命运,具有浓厚的抒情色彩。从而使后世作家在处理女性主题作品时,都不一样程度地受到她的影响,并把她的作品视为“现代女性小说”的楷模。
?简.爱》这本书中写了一个孤儿――简.爱的悲惨的经历。简.爱在父母去世后,被舅父和舅母养大。之后,她又被送到罗沃德义校学习,在那里生活了8年。
在简.爱与舅母生活(那时她的舅父去世了)时,受尽了委屈。舅母的儿子约翰.里德毫无顾忌的打她,海德太太把她关进红房子(里德先生就是在这间房子里死的)。在简.爱的舅母看来,简.爱无论做什么事情都是错的,而她的儿子约翰.里德做的事情都是对的。我想,这应当就是人们口中的偏爱吧。
简.爱好可怜啊!看了下头这段话,你会更加觉得简.爱可怜的:他一句话也没说,突然狠命揍我。我觉得一两滴血从头上顺着脖子淌下来,感到一阵热辣辣的剧痛。
之后,简.爱被送到了罗沃德义校学习。她在那儿当学生的日子,虽然比不上在盖茨海德府那么苦,却也称得上是艰辛。在那里,粥时不时地烧焦了,冬天双手被冻得通红。简.爱就这样熬了8年。
8年后,简.爱最终去找工作了。她当了一名家庭教师。之后,她的小主人(或者说是学生)去上学了,她也就离开了。
最终,她和爱德华结婚了,他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是啊!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到彩虹!
虹的读后感600字篇4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写的是一个名叫尼尔斯的十四岁农村小男孩的故事。
他家住在瑞典南部,父母都是善良、勤劳却又十分贫困的农民。尼尔斯不爱读书学习,调皮捣蛋,好捉弄小动物。一个初春,他的父母上教堂去了,他在家里因为捉弄一个小精灵而被精灵用妖法变成一个拇指般大的小人儿,正在这时,一群大雁从空中飞过,家中一只雄鹅也想展翅跟随大雁飞行,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紧紧抱住鹅的脖子,不料却被雄鹅带上高空。从此他骑在鹅背上,跟随着大雁走南闯北,周游瑞典各地,从南方一直飞到最北部的拉普兰省,历时八个月才返回家乡。
他骑在鹅背上,看到了自己祖国的奇峰异川、绚丽风光,学习了祖国的地理历史,听了许多故事传说,也饱尝了不少风险和苦难。在漫游中,他从旅伴和其他动物身上学到了不少优点,逐渐改正了自己淘气调皮的缺点,培养了勇于舍己、助人为乐的优秀品德。当他重返家乡时,不仅重新变成了一个高大漂亮的男孩子,而且成了一个温柔、善良、乐于助人且又勤劳的好孩子。当我读完《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最后一句话时,不禁为尼尔斯这个小精灵感到周游瑞典的奇妙旅行而兴奋不已。这位小主人公从一个不爱读书、调皮捣蛋的孩子,成长为一位温柔善良.乐于助人的少年不能不让作为教师的我们深感欣慰。尼尔斯这些优良品德的养成富有传奇色彩,是友谊让他长大了。我想友谊对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很重要。当朋友遇到困难时,我们要尽力帮助他,为他排忧解难;当我们快乐时,要和朋友一起分享,这样就会使我们的快乐加倍。
看着这本书,眼前便会浮现出一个个熟悉的面孔:爱捉弄同学的贺锦涛,爱告状的贺子珅,淘气的张福辉,一看到书就发愁的唐家云……在他们身上有无数个相同的细胞,让人有时欢喜有时忧,但无疑他们都是善良的孩子,在无拘无束地挥洒自己张扬的个性。
我想如果开学后把这本书推荐给他们看,他们一定会喜欢的,或许会收到意外的收获也未可知哦!
虹的读后感600字篇5
看完了柴静的看见,对中央电视台有了一种熟悉感,更对记者有了一分亲切感。她遇见了那么多人,一路成长,一路反思。她幸运的有那么多朋友,那么多家人。
看完后我对记者这个职业又有了几分了解,虽然皮毛,但是我起码看到了这个职业给柴静带来很大的变化。
想到自己一直是那么自私,那么功利,要放在以往,记者这种清贫又危险的活儿我肯定不会去做。但是我今天突然特别想当记者。因为我总是觉得,柴静在这十几年的记者人生里,心里是很享受的。
那不就够了吗?人生中能够做一件事,干一份工作,打开自己的心去接触,用全部的自己去感悟,而不是像我之前设想的人生计划一样,为着一个目标而奋斗——赚钱,让爸妈为我骄傲。
曾经觉得好像只有这个目标,其他我不知道该干什么。
但来了大学之后,也许是学校的人文气息太浓,也许经过几次采访让我感受到人和人之间交流的魅力,我变得逐渐不那么现实。
其实当一个记者挺好的,有什么不可以的?柴静的自述让我羡慕,因为她没有压抑地跟心走。她的自述更像一次采访,向我讲述着她或喜或悲,有欢笑有惆怅,但其实更是让她收获无数的记者生涯。她没有试图让我们学到什么,记者不是干这个的。她只是在向我们陈述她学到的东西,带着一个人,一个平凡的人该有的欣喜。而我之所以羡慕她,正是因为她的收获,恰恰是我最想要的。
所以我突然很想做记者,自私地说,我想从这个职业里,找到我想要的东西——自由。而我知道起码到现在为止,记者这个职业可以给我。
或许我以后就是去做记者了,谁知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