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杯的读后感模板6篇

时间:2023-06-11 14:06:04 分类:读后感

对同一本书不同时候读可能会有不同的感受就可以通过读后感记录下来,我们平时可以多阅读别人的读后感来理解书本上的内容,以下是尚华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分杯的读后感模板6篇,供大家参考。

分杯的读后感模板6篇

分杯的读后感篇1

俗话说:“百善孝为先”。古人说的“孝、悌、忠、义、礼、义、廉、耻”这八德,孝排在第一位,可见“孝”对于我们每个人都是非常重要的东西,所以,“孝”是我们每个人都要必须做到的。

?孝经》,通过孔子和弟子曾参之间的对话,精要地阐述了儒家对孝道的见解,认为孝才是一切德行的根本,也是一切教化得以推行的关键。

?孝经》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让我知道一个人的躯体、四肢、毛发,皮肤,都继承父母,要好好爱惜,不要随意毁伤,这是孝行的起点。这句话令我感动。还记得在我我四岁的时候,有一次我玩喜洋洋(就是一元一次的那种摇摇车),一不小心从一米多高的地方摔了下来,我一直哭,妈妈问我是不是很疼啊。我说:“妈妈,胳膊刷坏了,让您担心,我才哭的呢。”妈妈搂着我直说我是个孝顺懂事的好孩子。

对啊!爸爸妈妈把我养大,费了多少心血啊,我们要是不孝顺父母的话,就是大逆不道!所以,我出去吃饭的时候,总是给妈妈碗里夹肉,妈妈直说我长大了;平时,我也做家务,去买早餐让大人吃,晚上放学去买馒头。让爸爸妈妈多休息;我还早起晚睡,好好学习,不要因为贪玩耽误功课让父母担心。

?孝经》是孔老夫子留给我们的瑰宝,从《开宗名义章》起,共18章,讲了孝的功能、孝的本质、孝的内容,讲了从天子到庶人尽孝的标准,讲了以孝治天下的原理等等。

总之,孝是德行根本,我们一定要孝顺父母,做善事,才能做大事。

百善孝为先,是中华民族下五千年的优良传统,我们要让孝道走遍中国,传遍世界。

分杯的读后感篇2

小说只能算中短篇,躺在床上半小时就能看完。我喜欢这种篇幅的文章,尤其是中国文人写的长篇,很少有我看得下去的。写得啰嗦,看得累人。作者懂得适可而止,懂得欲言又止,这种懂得很厉害。换我写,指不定就是旁征博引,长篇大论。写文章,讲故事,一定要懂得克制。克制你那浅薄的自我以为,浮夸的议论和廉价的内心戏。

回归到故事里的是故事的情节,情节之中最重要的是细节,细节之中最重要的是表现出来的感情。故事发生在上山下乡时期,“我”在下乡的火车上刚好和棋呆王一生是临座。这里交代了一下我和王的一些背景,写了几个事来说明王对棋的痴迷,还详细写了吃米饭这个细节。

后来,王一生跑来“我”农场看我。这里写了一群人吃蛇肉的场景以及王和农场的一个下棋高手过招。最后写他们去观看比赛。王一生没有报上名,但在赛后同前三甲以及其他人一起下棋。一对多,还都没输。

人就是这么一个人,故事的大概线索也简单。只能说,作者是讲故事的高手。写得好的故事,夸奖起来都一样:讲得有模有样的,挺像那么一回事的。我觉得,这是个很高的评价了。

小说的文字让我想起钱钟书的《围城》,文脉这种东西还是有的,还是能很明显的看出来。不过,钱钟书的文字太过炫技,反而给我感觉故事写得没那么好看。

文字,技巧应该为故事服务的,而不是相反。当然,《围城》也是好的作品。文章的意义没那么重要。故事精彩,文字上有力度,就会是一篇充满各种意义的文章。故事会自我延伸出意义,而不是由意义来定义故事。所以,我很讨厌在读后感里加上解读文章的各种各样的意义。

要说意义,也就是文章的末尾,作者已经明说了,再延伸,就是戏精了。“夜黑黑的,伸手不见五指。王一生已经睡死。我却还似乎耳边人声嚷动,眼前火把通明,山民们铁了脸,肩着柴禾林中走,咿咿呀呀地唱。我笑起来,想:不做俗人,哪儿会知道这般乐趣?家破人亡,平了头每日荷锄,却自有真人生在里面,识到了,即是幸,即是福。衣食是本,自有人类,就是每日在忙这个。可囿在其中,终于还不太像人。倦意渐渐上来,就拥了幕布,沉沉睡去。”

把这段多读两边,试着去感受文字之中的韵律,节奏和灵性。好的小说,大都这么一回事,所以,一定不是我词穷。

分杯的读后感篇3

这本满载盛誉的书能带给我怎样的体验呢。带着满腔的喜悦,我开始了读《围城》之旅。

整本书里,钱钟书先生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惊心动魄的故事;没有荡气回肠的爱情。那么,是什么使《围城》具有如此大的魅力,让一批又一批的学者们为之倾倒呢?我想这部小说的真正魅力似乎主要不在阅读过程,而在读完整本之后才产生。读完全书,再将主人公方鸿渐所有的经历简化一下,那就是,他不断地渴求冲出“围城”,然而冲出之后又总是落入另一座“围城”,就这样,出城,等于又行城,再出城,又再进城……永无止境。

回国的邮船与世隔绝,百无聊赖,自然如同“围城”,对方鸿渐来说,到了上海就应该是走出邮船这个“围城”,可是战时的上海实际上是另一座“围城”,方鸿渐到上海之后失业,爱情又碰壁,这境况更如同“围城”,因此他才不惜历尽艰辛到内地,希望走出“围城”,内地“三间大学”并不如他所设想的那样好,那里的勾心斗角的环境又使他重陷“围城”,于是他又渴求回到海,以摆脱“三间大学”这座“围城”,重回上海后生活愈是困顿,方鸿渐又打算再次冲出上海这座“围城”去重庆,……

小说结束了,读者并不知道方鸿渐后来的情形,但依其生活的逻辑可以推见,他又进入另一座“围城”,而且他可能永远也摆脱不了“城”之困。

这是为什么?为什么一个留学生归国带来的不是满腹的知识;不是新思想;不是能报效祖国的本领?而是使自己陷入一个又一个围城,不能自拔。显而易见是因为他软弱无能,因为他处处为他人左右。回国后工作是三闾大学施舍的;自己的爱情是在孙小姐千方百计的设计下,方鸿渐下圈套的;自己的婚姻是所谓好友赵辛楣一句话促成的。在每一个人生重要选择里方鸿渐都没有找到自己。所以他注定会不幸福、会被视为可有可无。

钱钟书先生笔下的方鸿渐是悲哀的。我们应该从中吸取教训。每个人的命运都应该由自己主宰;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想要的生活去拼一把。在面临选择时我们应该保持一个清醒的头脑,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然后去努力,遇到挫折,想办法解决,再努力,就这样!不要像方鸿渐一样在选择的漩涡中迷失了自己,成为社会的附庸。

分杯的读后感篇4

在昨晚才知道,今晚是南方的小年夜。难怪早上天还没亮,外面就响起了鞭炮声。这个时候就是所谓的祝福的最佳时机。不禁让我想起了鲁迅先生的《祝福》。心中不免有点徒悲。祥林嫂,正是以这样一个不尴不尬的生存状态,出现在他的小说里。与其说是小说成就了她——这样一个经典的人物形象;不如说是现实毁灭了她!鲁迅说过,悲剧,就是将美好的事物毁灭给人看!残酷的故事从来都最引人注目,残酷的故事经常都会发生,所以,欣赏残酷的人们还可以继续欣赏下去。

再读《祝福》心情更是百感交集。我有种压抑是说不出来的。在我这个容易多愁善感的年纪,我常常会不由得读别人的故事哭自己。但这次,我却是压抑得落不下泪来。只是,突然好想打开窗,让呼吸更顺畅些。只是这样的天气,外面下着冬雨,罢了,还是躺着被窝里,静静聆听嘀嗒嘀嗒。

?祝福》一开始用一种很悲凉的手法渲染气氛,写那满天飘舞的雪花,让人们满目疮痍,感到荒凉和痛苦。鲁迅的文很难懂。我深有此感。时隔很久再看一遍,便会有新的感触。比如初中的课文《藤野先生》,直到现在,我才能深深地感受到那种深沉而又饱满的哀伤,又不知,这是不是鲁迅先生的全部情感。

我是喜欢鲁迅的,瘦削的脸型像是雕版画,棱角分明却又刚劲有力,很少有圆滑的曲线。我认为,鲁迅是现代作家中帅的,或许也是因为我比较喜欢他的字吧,眉头深锁处,仿似他永远都不会被世人读懂的内心,暗暗讽刺着,我只是一个膜拜者。 看一下时间,夜已深。得和周公见面了。就此打住。

分杯的读后感篇5

寒假期间,我终于将呼啸山庄完完整整地读了一遍,准确的说是两遍。第一遍像读一般小说一样,囫囵吞枣,云里雾里,不解其意。第二遍只得无奈的重新读过,一句一言,仔仔细细,这才读出了其中的滋味。

小说描写吉卜赛弃儿希斯克列夫被山庄老主人收养后,因受辱和恋爱不遂,外出致富,回来后对与其女友凯瑟琳结婚的地主林顿及其子女进行报复的故事。全篇充满着强烈的反压迫、争幸福的斗争精神,又始终笼罩着离奇、紧张的浪漫气氛。

呼啸山庄通过一个爱情悲剧,向人们展示了一幅畸形社会的画面,勾勒了被这个畸形社会扭曲了的人性及其造成的种种可怖事件。整个故事的情节实际上是通过四个阶段逐步铺开的:

第一阶段叙述了希斯克利夫与凯瑟琳朝夕相处的童年生活;

第二阶段着重描写凯瑟琳因为虚荣、无知和愚昧,背弃了希斯克利夫,成了画眉山庄的女主人;

第三阶段以大量笔墨描绘希斯克利夫如何在绝望中把满腔仇恨化为报仇雪耻的计谋和行动;

最后阶段尽管只交代了希斯克利夫的死亡,却突出地揭示了当他了解哈里顿和卡西相爱后,思想上经历的一种崭新的变化——人性的复苏,从而使这出具有恐怖色彩的爱情悲剧透露出一束令人快慰的希望之光。

希斯克利夫的爱——恨——复仇——人性的复苏,既是小说的精髓,又是贯穿始终的一条红线。

我认为在这部小说里面更能够体现爱的地方是哈里顿并没有因为希斯克利夫对待他与他的家而对他有恨有怨,更不可得的一点失他不愿你听到其他人对希斯克利夫的批评与坏话。

这个故事情节同样是我们现在社会中所存在的某些情节,其实爱与恨只是一念之隔,人生常存善念会让自己活得更加精彩与美丽。

通过读这部名著,我明白了正是因为有了挫折人生才会显得更加完美,正是因为有了挫折才会使我们成长得更快,正因为有了挫折才会使我们感到彼此的珍贵,更因为有了挫折才会让我们更加努力地丰富自己,我们不要因为一次小小的挫折而放弃自己放弃希望,也不要因为“敌人”的打击一直活在恨之中,其实人都是在挫折中长大与生存的,正是因为这些挫折才会让我们感到生活有太多的乐趣,在我们心中没有完全的敌人,最大的敌人其实是我们自己。

呼啸山庄真的是一部没有被时间的尘土遮没了光辉的杰出作品啊!

分杯的读后感篇6

我读了《毛毛时间窃贼和一个小女孩的不可思议的故事》,这本书是德国著名作家米切尔 恩德写的一部作品。我很喜欢这部书让我在生活中充满了乐趣!

首先这部开头让我们认识了毛毛的样子,她一个头发蓬蓬,穿的男夹克衫的一位小女孩,他当时没有名字,但是她自己取了一个名字叫毛毛,很多人都很关心她,毛毛给自己的小石屋全部修理了一遍,每个街头邻居每天都给他送好吃的水果来,这让毛毛心里很快乐!

接着真正的故事就开始了,大家们都很喜欢毛毛,他们很和谐,不愿意离开毛毛,毛毛也不愿意离开他们。可是,时间窃贼灰先生不断夺取人们的时间,但是有一天毛毛还是揭开了灰先生的阴谋,毛毛和侯拉博士以及一只神奇的乌龟——卡西欧佩亚一起打败了所有的灰先生,使大家重新回到从前美好的生活,不让灰先生在破坏我们的时间。

大家应该都知道我们不能浪费时间,就算休息一小会也是在浪费时间,有很多的人都知道时间是珍贵的,可是很多人知道但是还是在浪费时间,我读完后才知道这个含义是什么,就用文中的一个例子来说::一个理发师十分受欢迎,他在为客人理发的时候总是跟客人谈笑风生,工作得特别认真,并且每天都要陪一会母亲,帮她做家务,还要去看女朋友,喂鹦鹉……可是有一天,他回忆起自己的人生,发现属于自己的时间非常少,这让灰先生有机可乘了。灰先生告诉他,他今年四十二岁,一天二十四小时,一小时六十分钟,一分钟六十秒,一天也就是八万六千四百秒,而他吃饭,睡觉,工作,陪母亲,喂鹦鹉,购物,娱乐……花去了很多时间,于是劝他免去不必要的事,节约时间,结果他照做了。后来他发现,这样越来越节约时间,就越来越忙,根本没有时间做其它事,而且整天愁眉苦脸,一点也不快乐了。这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

读了这本书让我懂得了每个人都要珍惜时间,时间是最宝贵的,因为时间一旦浪费了就挽不回来了,这让我意识到每个人不要浪费时间而是珍惜时间,这才能享受到时间的乐趣,这样我既能自己感到快乐别人也一样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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