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生命的读后感7篇
读后感是非常考验我们对于原著的理解和语言组织能力的,优秀的读后感往往能让人陷入思考,以下是尚华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谈生命的读后感7篇,供大家参考。
谈生命的读后感篇1
读了《生命生命》这一课,让我明白了许多。起初,我不明白怎么珍惜生命,但是读完了,我明白了生命就是活在的意义。
读了“那小小的种子里,包含着一种多么强的生命力啊!”这一句,仿佛我也感受到那种生命力,种子不怕困难,用自己的嫩芽冲破就坚硬无比的外壳,不受周围环境的干扰,它知道自己生长在一个没有陽光、没有泥土的砖缝中,但它并不难过,而是勇敢地面对,虽然只活了几个小时,但是我很敬佩它那种不屈的精神。
记得我也发生过这样的一件事:
一天下午,我正在书桌上完成家庭作业,突然被一群横穿我书桌的蚂蚁吸引了。看着看着,手好似不听使唤的随便夹起了带头的那只“蚂蚁军官”,把它放在了一张白纸上来回折腾着。那只被我捉住的蚂蚁似乎很愤怒,一直在不停地东突西冲,想冲出我的“五指山”。它向前冲,我就向后弹,它向左逃我便向右推,无论怎样,我就不让它逃走,也无论我对它怎样,它都不任我摆布。我生气了,拿出玩具车威胁它,拿出纸筒对它大喊大叫,甚至用铅笔头截它,可它并不理会一切,从容地翻过玩具车,绕过纸筒,向生命的希望地带进发。它知道,它只要翻过这座高大的“五指山”,就能重获自由。
它也下意识地抽动着身子,好像很痛的样子,但痛归痛,它竟然没有停下脚步,它的六条腿已经变得蜷曲起来了,但它还是转过头来,迎着打火机向我扑来,我突然被举动暴怒的蚂蚁慑住了,便忘了按下打火机的开关。它趁我不备,直蹿到我的手指头上,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我的手指不知为什么,把它放走了,那可能就是生命的力量吧,蚂蚁在我的思考下,终于一瘸一拐的逃出了我的“指山”。
我总以为能征服那渺小的蚂蚁,但事实却不是这样的,我一直到现在才懂得,对自由的渴望和对生命的希求,蚂蚁虽渺小,但它却拥有顽强不屈的生命力。
谈生命的读后感篇2
今天,我读了一篇题目是《生命的药方》的课文,这篇课文深深地打动了我。
这个故事讲的是:十岁的德诺得了艾滋病,只有艾迪愿意和他玩。为了让德诺好起来,艾迪采河边的花并熬给德诺喝。有一次,艾迪看见杂志上说有个医生能治德诺的病,于是千里迢迢、披星戴月,带德诺寻医问药,终因路费用尽不得不中途返乡。在德诺最后的岁月里,艾迪常常倍伴德诺,和他一起玩,让德诺感到十分开心,最后德诺在一次装死游戏中安然离世了。在下葬的那天,德诺怀里抱着的是艾迪穿过的一双鞋子。
当我含泪读完这个故事时,不禁想到:德诺去到天堂一定很快乐,因为他有艾迪的爱。
这时,我便想起三年级时曾学过的《她是我的朋友》里那个虽然以为自己捐血后会死,但仍坚持捐血给好朋友的阮恒;身患绝症但放弃治疗,把钱留给自已救助的几十个孤儿的丛飞;还有汶川地震后,争先恐后地伸出援助之手,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人们。艾迪、阮恒、丛飞……他们都是平凡而伟大的人,他们的心总是装着别人,装着大爱!
当别人摔倒时,伸出温暖的手;当别人寒冷时,递上一件厚厚的棉衣;当别人失败时,送上一句衷心的祝福……是啊,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谈生命的读后感篇3
生命如花,娇柔而易谢;生命如水,宁静而易逝;生命如碗,洁白而易碎。
记得那次,爸爸带了一直两个月大的小狗,它雪白的毛那样柔软,它清灵的双眸令我陶醉,我给它起了个响亮的名号:贝贝!一天放学回家后,我先丢下书包去和它玩耍,可是,平日里乖巧热情的贝贝,今天不知怎么了,无精打采的趴在窝里,头也不抬,我生气的走开,浑身上下无不生出一种厌恶感,心想:好一只骄傲的狗!当它开始从口中吐出大口大口的鲜血,我才明白,它得病了,它不是那样骄傲、那样虚荣,每当它吐出鲜血,我的心就像被刀割一样,留下一道道痕迹,每当它摔倒一次,就像在那一道道深深的伤疤上撒下盐。我的心口剧烈的疼痛着,我把摇摇欲坠它抱起来,紧紧地拥住它,怕我不能挽留住它,怕它不在放学时叫着和我玩耍,怕它离开我……许久,它用尽最后的力气看着我,我用微笑陪它走完最后一程……它死了。
抱着满身是血的贝贝,心中涌现出那一幕幕令人又悲又喜的往事,脸上依然挂着笑容,只是多了几颗晶莹的泪珠。
生命如钢铁,坚硬,但却容易生锈;生命如歌,有悲有喜;生命如火烛,在熄灭的最后一刻也要绽放出耀眼的光彩!
西宁市虎台小学五年级:王宇婷
谈生命的读后感篇4
这是一本感人至深的书,这是一部触动灵魂的人性寓言。
故事大概是这样的:小男孩哈里因车祸去了另一个世界,等着去天蓝色的彼岸,但他还挂念这自己的爸爸,妈妈,姐姐,老师和同学们,却又不知如何传达他的心声,后来他碰上一个叫阿瑟的幽灵。阿瑟带着哈里偷偷溜回人间,来向亲人和朋友们告别,并向他们表示歉意和爱……
哈里出来时还和姐姐大吵了一架,他其实是很爱她的,那一架,说的每一句都是气话,可那些话在他心里刻下了深深的印记。他远远没有想到,说完那些话之后的几分钟,他就要和所有人说永远的再见了:“再见了,大家。我会想你们的!”这个故事单纯,清新,温暖,教会人们关爱生命,珍惜生命,唤起人们内心深处最美好的情感,呈送给人们最真切的感动和最伟大的爱,在不可抵挡的人性光辉中感悟生命和死亡……学会珍惜生命,就像哈里一样,他和姐姐吵的那一架他会后悔一辈子的,等到想起来时,已经太晚了,什么都来不及了,只能在内心责备自己了,我们千万不要这样啊。现在,有些人还因为某些可以解决的小事情自暴自弃,真是太不应该了!
其实,我有过这样的经历,虽不是什么大事情,但是,我想,是很难弥补吧——三年级下的一个暑假,妈妈给了我和妹妹一人一顶很漂亮的帽子,拿到帽子后,我带上它,和妹妹一起到小公园去玩了——当时玩得很开心,分别时,我发现我的帽子不见了,当时,我急得像是热锅上的蚂蚁。正当我急得半死的时候,我发现桌上有一顶帽子,我正要把那顶帽子放进书包。可妹妹说,这是她的,我真的是很喜欢这顶帽子,就与她争了起来。最后,我生气的走了,丢下一句“不就是要一顶帽子吗?谁稀罕!”“走就走,年龄比我大了不起呀!”。我走了,我真的走了,从那以后在也不与她联系了,我似乎失去了我最好的妹妹了。现在想起来,自己好傻呀。一顶帽子,彻底毁了我们的美好回忆。我很想她,现在我只想说:“妹妹,姐姐很想你,原谅我,好吗?你来找姐姐,姐姐给你买冰淇淋,买芭比娃娃,,我们一起去游乐园玩儿……”真希望哈里在天蓝色的彼岸快乐,同时,也希望大家关爱生命,珍惜生命。
谈生命的读后感篇5
最近,我们学了一篇关于生命的文章??《生命 生命》,这篇文章道出了作者一生对于生命的理解,这篇课文讲了三件事,第一件事写作者在灯前写稿时捉住了一只飞蛾,飞蛾强大的求生欲望令作者感到震惊,放飞了那只飞蛾,第二件事写了一粒香瓜子竟然在没有泥土,没有阳光,没有水分的条件极其恶劣的砖缝中茁壮成长。第三件事写作者用医生的听诊器静听自己的心跳,受到了震撼,这就是他的宝贵的生命。
读了这篇课文,我终于明白了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是多么宝贵,在以前,我认为生命很顽强不需要去保护它,而现在我要好好珍惜自己的生命,无论希望多么渺小,无论遇到多少困难都要去努力向上的生活,通过这篇文章我想到了另一个使我受益匪浅的文章,名字叫做《一个人与一辆牛车》这也是一篇关于拯救自己生命的文章,一个车夫要在天黑之前赶到城市里,他走了一条崎岖的山路,这是一条近路,能够快一点到达城市,走着走着突然对面一辆卡车飞驰而来,牛受了惊,踩了空,一下子翻到了沟里,车夫被巨大的牛车压在下面,没了知觉,过了一会他醒了过来,他知道必须快点从牛车下面钻出来,不然的话天黑了就没人能看见他并救他了,可是他的下半身没有了知觉,但是他仍然不放弃,第一次他用尽全身的力气推压在他身上的重重的牛车,他失败了,第二次他更加使劲也失败了,就在第三次,牛车竟被抬了起来,他挣扎着爬到了路上,被过路人送到医院,他获救了。
这两篇文章告诉我们生命来之不易,我们要好好珍惜,就算只有百分之一的希望能够自救成功也要去努力,向故事中的飞蛾和车夫学习。
谈生命的读后感篇6
冰心,一直是我很喜欢的作者,她的文章清新又让人十分舒服。正所谓,人如其名,她的写作风格像冰那样透彻,充分的体现出渗透出真善美。
“不是每一道江流都能流入大海,不流动的变成了死湖;不是每粒种子都能长成树,不生长的变成了空壳。”这句话在文中我很欣赏的。
在这篇文章中,冰心将生命比作“一江春水”和“一棵小树”。
在文章中,冰心说:“生命如水”。写出了人生中困难、顺境、逆境和成为四个阶段,成功就是代表河流终流入大海。在常人中死亡是可怕的,而作者却把死亡比作流入海里的河流。作者在文中说:“她多么辽阔,多么伟大!多么光明又多么黑暗。”在作者眼中,死亡是伟大的光明的。
在这篇文章中,冰心又将生命比作“一棵小树”。是啊!生命就像一棵小树,长到枝繁叶茂,长成参天大树时,最后落叶归根,这是多美美的比喻啊!
树叶终究落叶归根,河流也终究流入大海,而人又何尝不是呢?
谈生命的读后感篇7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昆德拉小说中最为读者熟悉,为作家赢得声誉最多的一部小说,80年代在中国出版至今,一直被翻译成《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直到前几年才有了现在的这个书名,虽然只是一个语序的变化,却使得书名和主题更为贴近。然而即使是改动后的译名,仍然弱化了原名的玄意。昆德拉在一次访谈中说:“许多朋友劝我放弃《不能承受的存在之轻》(《theunbearable lightness ofbeing》)这个书名,难道我就不能至少删去“存在”(being)一词吗?译者在碰到这个词时,都倾向于用更朴实些的表达予以替换:‘生存’(existence),‘生活’(life),‘状况’(condition)等等。“存在并非一个具体物,因此,昆德拉认为,哈姆雷特说的”tobe or not tobe”绝非“活着,还是死去”的问题,而是一个形而上的追问。所以,《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所要探讨的实质上是“不能承受的存在之轻”。
尼采认为,我们的世界是“永恒轮回”的。我们生命的每一秒都由无数次的重复。我们的生活是能够被预演的,有朝一日,我们的生活会按照我们经历过的方式再现,而前者中反复还将无限重复下去。如果世界果真如此,我们就会向耶稣一样被钉在永恒色十字架上,无法承受的重负将会沉沉的压在每一个人的身上。然而,这个世界存在的基础恰恰是轮回的不存在,生活无法预演,我们既不能把它与我们以前的生活相比较,也无法使他完美之后再来度过,生命之流只能在偶然性的大地上泛滥,人们肆意的生活,获得了漂浮在半空中的快感,可是,重就真的悲惨,轻就真的美丽吗?
托马斯正是这一问题的代询人。他是一个离异多年的外科医生,拥有众多的情人,生活风流而快活。然而特里莎的闯入打破了他的自由,托马斯一直在爱恋特里莎和追求自由之间徘徊选择。特雷莎之于他,既非情人,也非妻子,而是一个“被放在树脂深覆的篮子里,顺水漂到他的床第之岸的婴儿。离婚以后的托马斯是愉快自在的,婚姻对他来说是一种责任的束缚,阻碍了他体会生命的快感,在无数的”性友谊“中,他获得了美好的生命之轻。特雷莎无疑是这种生活的终结者,她紧紧握住托马斯的手使他感到了久违的生命的责任并体会到了其中的美好,可是他又不愿意放弃多年来的“自由”。对于托马斯来说,独居还是与特雷莎结合,并不是一个简单的爱情问题,而是关涉到他对存在的可能性的理解。一向轻松的他在六个偶然事件的推动下,选择了“非如此不可”。
七年之后特雷莎的出走,将托马斯重又置于自由之身,使其身上的重负突然间释放,甚至感到悲伤过后的美好,托马斯嗅到了温馨的生命之轻。可是,随之而来的沉重却将他彻底击倒,他已经学会了感受别人的痛苦,他终于明白,自己再也不可能回到从前虚无缥缈的生命了。他回到了布拉格,追回了特雷莎,也追回了存在的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