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与行读后感推荐7篇

时间:2023-04-22 18:02:22 分类: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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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与行读后感推荐7篇

知与行读后感篇1

在上四年级的时候,我们学了一篇文章,题目叫做《尊严》。

文章的大意是一群逃难的人们,收到镇长杰克逊款待,其他的人都狼吞虎咽得吃了。起来只有一个人,他认为自己不能不劳而获,非要帮镇长的忙,因而得到了镇长的赏识。最后他成功了。他就是大名顶顶好的石油大王——————哈默。

尊严,时人必不可缺的一种品行,没有了它,别人就会看不起你,因而放弃你、离开你。所以,我们就不要光想着不劳而获。

不是有这样的一个故事吗?一个瞎了眼的人,带着他只有一个眼睛的孩子,在火车上沿位乞讨,当他到一个座位旁的时候,一个女士说他们是要饭的。小孩子看着女士,一字一顿的说:“女士您错了,我们不是要饭的,而是卖艺的……”这时,全车人都感动了,他们都拿出自己的钱,给了这对父子……

每个人都有尊严,也包括乞丐。有此我联想到了我们的生活,有些人为了得到一些钱,不惜做一心背弃尊严的事。我曾亲眼看到过一个乞丐,为了得到100元钱,不惜绕着地面爬了一圈,这是多么的可耻呀!

可以断定,不要尊严的人,一定不会成大器,一定不会成功,所以同学们,大家不要以尊严做赌注,做哪些背弃尊严的事。

知与行读后感篇2

?史记》不但是中国史学上第一本记传体通史,而且是司马迁走遍大江南北,经受住了各种打击,呕心沥血在公园前91年完成的旷世巨作。这本书中,最吸引我的是撰些时代中各领域英雄豪杰和记载国内外少数民族的列传。是它让我感受到了历代英雄人物的气概与豪迈。但此书之意义,我理解,却并不在于它是开了纪传体的头。相反,它的意义在哪儿?我看,倒是在于它不是一部以朝代为断限,干巴巴罗列帝王将相,孳孳于一姓兴亡的狭义史书,像晚于它又模仿它的其他二十多部现在称为“正史”的书。我欣赏它,是因为它视野开阔,胸襟博大,早于它的事,它做了总结;晚于它的事,它开了头。它是一部上起轩辕,下迄孝武,“究天人之际,穷古今之变”的“大历史”。当时的“古代史”、“近代史”和“当代史”,它都讲到了。特别是他叙事生动,笔端熔铸感情,让人读着不枯燥,而且越想越有意思。

在历史的长河中,《史记》记载了一些丰富的历史知识,开阔了我们的眼界,更加深入的了解了一些历史知识,是我收获不小呀。

从秦始皇到唐朝这一段期间,是这本书的重点在这里面我的印象最深的是:李广为将廉洁,常把自己的赏赐分给部下,与士兵同吃同饮。他做了四十多年俸禄二千石的官,家里没有多少多余的财物,始终不谈购置家产的事,深得官兵爱戴。李广身材高大,臂长如猿,有善射天赋,他的子孙和他人李广学射箭,但都不及李广。李广不善言辞,与人亦以射箭来赌酒为乐,一生都以射箭为消遣。李广爱兵如子,凡事能身先士卒。行军遇到缺水断食之时,见水,见食,士兵不全喝到水,他不近水边;士兵不全吃遍,他不尝饭食。对士兵宽缓不苛,这就使得士兵甘愿为他出死力。李广射杀敌人时,要求自己箭无虚发,所以非在数十步之内不射,常常是箭一离弦,敌人应声而亡。也由此多次被敌人围追,射猛兽时也由于距离太近而几次受伤,但李广从不畏惧。

这么一位可敬的大将,在最后还是自尽了,哎,这是可惜中的可惜。

看《史记》就仿佛在读一本有趣的故事书。生动形象的历史人物有声有色的为你讲述他们身上发生的有趣的故事,带领你进入他们的世界。《史记》就仿佛在和一个历史学家面对面的谈话。深深的被他那准确到位的语言所打动。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

?史记》历史中的宝书,可贵的史书。

知与行读后感篇3

读了沈石溪的《狼种》,我不禁为那条长相丑陋的淘汰警犬——大灰对主人的忠诚感到万分钦佩。

大灰是警犬学校毕业的优秀警犬,其它警犬一毕业就被抢购一空,可它却无人问津,因为它有狼的血统,长相也酷似狼。最终,他被马戏团的高导演带走了,让它扮演反派角色——大灰狼。在马戏团,大灰也受到了演员和其它动物的歧视,吃不好,住不好,居然还要受到哈巴狗们的欺辱。而大灰以警犬特有的忍耐力,克制住了自己。驯兽员川妮自以为是,强行给它剪了指甲,戴上嘴套,系上铁链,说是不让它闯祸。

在一次外出中,驯兽员川妮和其它动物们被云豹追杀,擅长拍马屁的哈巴狗,关键时刻吓得魂飞魄散,四下逃窜。而大灰挣断铁链,巧妙地解开嘴罩,挺身而出,与云豹展开了殊死搏斗,直到下颚破裂,三条腿皮开肉绽,肚子戳了一个洞,以死亡的代价,赶走了云豹,救下了川妮,。

故事结束了,泪水已迷糊了我的双眼。大灰,你死得冤啊!我为川妮的以貌取“狗”愤怒万分:川妮,你忠奸不分,善恶不辨,事到临头才后悔莫及,如果当初你没剪去大灰的利爪,没给它戴上嘴罩,没给它套上铁链,那么大灰在遇上云豹时,就能轻而易举地击败云豹,也不会横遭不测。我更为哈巴狗的仗势欺“狗”感到愤慨:你欺软怕硬、贪生怕死,遇险只会临阵脱逃,平时仗着有骄纵你们的主人川妮撑腰,处处猖狂,可一旦遇上云豹,夹起尾巴溜得比兔子还快,不知忠诚是何物。

现实生活中也经常发生这种事。“以貌取人,失之子羽”,一代圣人孔子也犯过这样的错误。我提醒自己,一定要以此为戒,看清人、事、物的本质,不被表象所迷惑。

知与行读后感篇4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时光匆匆,岁月匆匆,时间不会等你的。

文章讲述了作者描述时光流逝的痕迹,时间无时无刻在我们身边,但很快就会逝去,抒发了作者对时光的留恋和惋惜。我记得好像有一位诗人曾经说:“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这句话我听见了很有感触。

从这篇文章中,我明白了时间是宝贵的,是用金钱买不回来的,你一旦失去他,就无法挽回,时间是公平的,它不会多给任何人几秒,也不会少给任何人几秒。问题在于我们要做时间的主人,不要浪费那宝贵的时间。

从现在开始,我要珍惜每一分钟,每一秒,不再让时间悄悄地从我身边溜走了,我想,在学习上,要充分利用每节课的45分钟,专心听课,记牢每一个单词,牢记老师说过的重点课文、句子、词语和意思,才可以在流去的时间里留下一点声音,一点影子。

是啊!时间就这样从我们的身边溜过,到底我们用这些时间干了什么?课堂上,当你与同学讲小话的时候,时间就这样从你那伶俐的嘴巴旁溜走,当你上课发呆时,时间便从你发愣的眼前闪过,当你和朋友们在篮球场打篮球的时候,时间就在你左跑右闪中溜走,当你坐在电脑前津津有味地玩着游戏的时候,时间便从你那晃动的鼠标下流逝。时间过得很快!

所有时间里的事物都一去不会回来了,珍惜时间吧!时间对人是公平的,在未来的中学生活中,我要珍惜时间,努力学习,做时间的主人,让流去的时间里留下一点影子,不要白白地走这一遭。

知与行读后感篇5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一日不见,如三秋兮”“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在课本上,我第一次接触到了《诗经》,就被《诗经》表达的那种和谐、那种执着、那份淳朴、那份圣洁所吸引了。于是带着好奇,又一次翻开了这本经典著作,细细品味。

作为中国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就像一条深沉的河流,随着时间不断向前奔涌,而其中流淌着的,是她在千年的历史长河中沉淀下来的质朴和安然。在这条河流中,蔓延着的不是桃花红、杏花白、香风玉露、姹紫嫣红,而是一片清新的草色。

曾有痴情的男子一边唱着:“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一边思念着自己心爱的人。我想,在那个秋日的清晨、在那河畔摇曳着的蒹葭,一定盈满着男子温柔而又细腻的思念。逆流而上、顺流而下,只要心中还保留着那份强烈的感情,道路漫长难行又怎样?崎岖难攀又怎样?坎坷回旋又有何妨?这就是草色的爱情。诗中的蒹葭定然不如热情似火的玫瑰来的娇艳,但它所包含着的情感,却更加质朴和真实。

曾有戍边征战的士兵,在回家的途中低吟着“采薇采薇,薇亦柔止,曰归曰归,心亦忧止”思念着自己的家乡。将士在归途中,看见一片衰败的薇菜,不由想起自己离家时,家中庭院前那充满生机之景,这就是草色的思念。在岁月的流逝中,思念着自己的家乡,却只能在心中默默描摹着家中的境况,是哀,是大哀!每当读到此处,总感到一丝草色的忧伤在心上流淌,像是一片濡湿的泪迹。

曾有忧愁的诗人,吟诵着“冽彼下泉,浸彼苞稂,恺我寤叹,念彼周京”追忆着旧时周朝的繁华。诗人在寒冷的水边行走,忽见水中难以生长的野草,不由想到周王室的衰败,再不复往昔盛景,不禁伤感不已,这就是草色的怀念。怀念着昔日的盛世繁华,怀念着周王室当时的四夷宾服……

草色在《诗经》的纸间弥漫,有忧愁、有欢乐、有离别……这是千年前的人们最质朴无华的情感。阅读《诗经》,总能感受到一种超脱于世俗的安然惬意。而这,正是《诗经》的魅力之所在!

知与行读后感篇6

罗伯尔,艾尔通,格兰特都曾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

格里那凡打死了毛利酋长卡拉特特后,毛利人将他们抓起时,罗伯尔在混乱中趁乱逃走,但是他逃走之后并没有丢下自己的同伴,而是他偷了一把小刀和绳子,取用那两样东西并用智慧去救他的同伴,他不停地挖,一双小手渗出了鲜血但是他却丝毫并不在乎,因为他心中所想是拼死救出他的同伴,这是一件多么伟大的举动,同样也是一个令人敬佩的人,他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久久不能忘怀,我应该学习他的品质与精神。除此之外,我也感受到了他对父亲生还的坚信,与执着的信念。

艾尔通是一个逃犯。他骗取他人的信任,抢夺他人财富,杀人无数,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坏人,这次他又将目标移向罗伯尔一行人,他的行为令人唾弃,令人发指。但是最终他的阴谋未能得逞,终身呆在了小岛之上。

格兰特足智多谋的人,他遇害时写了三封不听语言的求救信,并装在一个漂流瓶里,然后放到鲨鱼的嘴里。这封信也是他得救的原因。而且他还在那个小岛上做了房子,种了蔬菜保证了生活需要。我想如果是别人也许就不会像他一样这样做,而是会在那个岛上等着,不做任何事情,最后饿死在那个岛上。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他居然在岛上生活了两年!两年,当我读到这里的时候我惊异了,我不知道是什么信念支撑着她度过了这么长的时间,也许是对儿女的爱,对他们的不舍,也许是求生欲,相信别人回来就他的信念,也许正是这种信念才创造了这种奇迹,有了这种美好的结局,也有了我们对这位船长的评价。

?格兰特船长的儿女》这本书是一本很不错的书,上面记载着许多有趣的经历,都让我觉得他们是探险队,而且这本人有很多不同性格的人物让我们眼前一亮,同样也有人们与人之间的真情,他们互相帮助,是纯真的感情,没有杂质的。这种感情令我感动。你有什么书值得推荐么?

知与行读后感篇7

“我心中,有一座山,千峰万岭他最巍然……”读罢朱自清先生的散文《背影》,掩卷之刻,《我心中的山》这首歌又萦绕在我的耳畔,歌声虽低沉,但声声却撞击着我的心房。

朱自清先生的散文《背影》虽不像歌曲那样直白,但其看似平淡的白描手法,却把一个伟岸的父亲形象,刻画得那么鲜明,令我读后,深深感悟父亲给予孩子那种无私的爱。

?背影》塑造了一位家境突变,贫寒了的父亲,虽年事已高、行动不变,父亲却执意要将儿子送到火车站,“嘱咐路上小心,夜里警醒些,不要受凉”。

作者当时还笑话父亲有些迂,唠唠叨叨的,就像对小孩子一样。可读到这情节,我深深感受到了父亲对儿子的牵挂和爱,无论儿子多大,在父亲眼中都是永远不放心的孩子;无论儿子走多远,父亲的心都永远牵挂着儿子,这,就是父爱。

父亲趁着等车的时间,执意要为儿子买些橘子带着。“蹒跚的走到铁道边,慢慢的探身下去……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读到这里,我的眼泪夺眶而出。

年迈的父亲虽然家道中落,却凭着顽强的信念,支撑着支离破碎的家庭,支持儿子为了理想而奋斗。橘子虽然不值钱,但却是一位父亲对儿子无言的爱,这种爱看似平淡无奇,却胜似千言万语……

翻越铁道,对于年迈的父亲来说,是困难的、费力的。但当他把橘子放在儿子面前的时候,他却一下子变得轻松了。

这不禁让我想起了自己的父亲来。一次,我到朋友家去玩,天黑的时候下起雨来。父亲打来电话,说要带着雨衣到朋友家来接我。

而我,感觉自己长大了,再让父亲来接多丢人,于是要执意自己回家。当我冒雨赶回家时,才知道父亲还是出去迎我了。路口多,他和我走岔路了。过了好久,我透过玻璃窗,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朝着家的方向赶过来。

“爸爸”!我在心中喊道。我看见他在风雨中艰难地骑着车子……当他走进家门的时候,我看见他的裤脚和鞋子都湿了,雨水顺着他已有些发白的头发流淌了下来。看见我,他笑了,笑得那么开心,他没有因为我私自跑回来而发火,而是关心地说“安全回来就好,回来就好……”那一刻,他说的每一个字,都猛烈地撞击着我的心房;那一刻,我觉得好幸福!

父亲已不再是英俊潇洒的小伙子了,常年辛劳的工作,令他早早有了些许的白发,而在我的眼中,他拥有的是另一种令我仰慕的风采:坚毅!他拥抱着我的双臂永远是那么温暖,那么有力……

目光在朱自清先生隽永的文字里徜徉,静静地品味一位年迈的父亲博大的爱,我相信,那一刻,朱自清先生是无比幸福的,无论他走到哪里,父亲都是他奋斗的支撑,父亲永远是他心中无比巍然的山!

火车轰鸣着驶向远方,但父亲站立在站台上的身影,却永远印在了朱自清先生的心中,而我也是一遍又一遍回味着父亲给我的爱,他在风雨中的身影,永远那么清晰地刻在我的脑海中。

父亲,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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